| 索引号: | 001/2026020300000005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6-02-03 | 有效性: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
托里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预公告
为深入贯彻城市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城市更新进程,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基础设施水平,全面改善城市面貌和居民生活质量,经充分调研、科学论证与审慎规划,特制定并实施本次房屋征收项目,根据托政阅[2025]27号文件要求,计划实施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具体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房屋区域:拜格托别社区幸福花园一期二期间的26套房屋及镜泉社区河道两侧50米范围内98套平房。(附件:
二、 被征收房屋区域面积及预估投入资金:拟房屋征收补偿拜格托别社区幸福花园一期二期间的26户,拟征收土地面积:12020平方米(18.03亩),预估初评价格为:1400万元。拟房屋征收补偿镜泉社区河道两侧50米范围内98户,拟征收土地面积:192387.63平方米(288.58亩,不含河道、道路),预估初评估价格为:6700万元。
三、 房屋征收补偿依据及标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及《房地产评估办法》。
四、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实物安置。
五、事项说明:房屋征收补偿预公告发布后,被征收单位和个人的抢建、违建的建筑物及附属物,不列入补偿范围。具体情况由相关执法部门界定处理,并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土地出让或划拨缴纳金由执法部门进行追缴或退还。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托里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公告发布单位:托里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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