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2026072200000031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6-07-22 | 有效性: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关于《托里县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规定(试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后的评估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为规范国有企业重大事项领域管理工作,《托里县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规定(试行)》于2024年5月1日印发施行。《托里县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规定(试行)》实施以来,作为我县国资国企工作开展、行业监管的主要依据,明确了工作职责,规范了办事流程,划定了管理标准,为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有序推进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现文件有效期已届满,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规定,对《托里县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规定(试行)》实施情况开展专项评估,拟按程序申请废止该文件。
二、实施情况及成效
《托里县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规定(试行)》试行期间,我单位严格抓好贯彻执行,全面落实各项条款规定。一是制度适配性强,文件内容贴合我县国企监管、资产管理、企业经营实际,条款清晰、权责明确,无脱离实际,难以落地的条款;二是执行落地顺畅,各相关股室、下属企业严格对照《托里县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规定(试行)》开展日常管理、业务办理、监督管控等工作,流程更加规范,办事效率明显提升;三是管理成效显著,有效补齐制度管理短板,规范工作运行秩序,未出现制度冲突、执行争议、投诉纠纷等情况。阶段性工作成效良好,达到文件试行制定初衷。
三、合法性、合规性及适应性评估
经对照现行法律法规,上级政策文件及行业管理规定开展自查评估:《托里县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规定(试行)》制定程序合法、内容合规,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无抵触、无冲突;文件所设定的管理权限,办事程序、约束条款均符合当前我县工作实际和监管要求;文件施行期间,各相关单位、县属国有企业无异议反馈,无投诉、争议及负面问题。
四、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目前,该文件试行期限已届满。结合当前上级政策更新,原有试行文件已完成阶段性试点、规范任务。现阶段按上级的最新制度执行,能够全面覆盖相关工作管理需求,无需继续保留该试行文件继续施行。
五、评估结论
综上,经综合评估:《托里县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规定(试行)》制定程序合法、内容合规、试行成效良好。现文件有效期已届满,结合工作实际及制度体系建设需要,建议对该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不再继续施行。
托里县财政局
2026年7月22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