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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606220000001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6-06-25 有效性:
文 号: 所属主题: 义务教育

托里县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来源:托里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6-06-22 17:43:2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工作部署,持续提升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化与科学化水平,巩固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成果,依据地区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和整治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普通高中属地招生等政策,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均衡编班制度,从严规范中小学特定类型招生,保障特殊群体平等入学权利,不断健全公平公开、规范透明、监管有力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受教育权利。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统筹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托里县教育和体育局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尚艳娟         教育和体育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廖少坤        教育和体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 江璐晨        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雷云霞           托里镇党委书记

           王国杰          铁厂沟镇党委书记

           王 伟             庙尔沟镇党委书记

            谢 添            哈图镇党委书记

            金 星            阿克别里斗乡党委书记

            徐中辕          多拉特乡党委书记

            刘庆昌          库普乡党委书记

            李 乐             乌雪特乡党委书记

            陈义英           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主任

            海兰哈力·阿合买提江        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室干事

            阿克玛拉依·居马努尔        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室干事

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教科,办公室主任由陈义英同志兼任,负责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日常工作。

、重点任务

(一)前瞻布局统筹优化教育资源

1.建立学位预警机制。根据托里县人口出生率、城镇化率、人口流动、产业布局、户籍制度等因素,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通过学籍管理系统数据、公安常住户籍数据、卫健人口统计数据、社区网格监测数据、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等多元数据比对互证,建立完善学龄人口预测数据库,前瞻性规划本地学位供给。应定期以县域为单位开展校舍资产、教师配备、装备配置等基本办学条件摸排,精准分析研判各学段各年度基础教育学位余缺状况,进行学位预测预警。

2.科学统筹现有学位资源。根据各学段不同特点,以县域为 单位,因地制宜打通使用各学段教育资源,坚持“平稳渡峰、避免浪费、重在质量”的原则,以挖潜各学段教育资源为主,不断优化中小学布局,确保解决好“高峰承载”与“低谷闲置”的矛盾。对可能出现的局部学位紧张问题,要立足内部挖潜,通过统筹调配校内闲置用房、合理设定班额标准、盘活存量教育资源等方式,最大限度提升现有校舍使用效率。对学位缺口确需分流安置的,要提前制定区域内就近调剂方案,明确接收学校和分流办法,并向社会公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合理安置。

(二)全面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

3.科学划定招生片区。根据全县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学校布局、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划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对学校片区划分调整的,要科学全面评估,广泛征求意见,提前向社会公布,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

4.全面实施免试就近入学。各校严禁以面试、测评、接收简历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小学一年级严格实行“零起点”教学,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

5.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编班。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 义务教育法》要求,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推进师资均衡配置、学生随机分班,全面实施均衡编班。学校编班方案、过程及结果应向家长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确保程序公开透明。编班结果一经公示确定,不得擅自变更。

(三)严格普通高中招生秩序

6.规范招生录取行为。全面落实塔城地区普通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相关要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名校的功利化倾向,避免盲目跟风。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严禁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等名义变相提前招生,严禁在招生环节收取所谓的“择校费”“意向金”,严禁将招生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 等各类赞助挂钩。

7.强化学籍监管。严格落实《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规定,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现象。学校不得为违规招生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或转接,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借读生。县教育和体育局将加大核查力度,对违规操作学籍的学校和个人,要严肃追究校长及学籍管理员责任。

()保障重点群体公平入学

8.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实现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 女仅凭居住证入学,取消附加或限制条件。落实好随迁子女接受 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随迁子女原则上应在学籍所 在地参加中考,对确需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户籍地和 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妥善做好考试招生报名服务工作,保障其 能在户籍地顺利参加中考。

9.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排查机制,重点关注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有针对性地加强关心关爱。

10.精准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要会同残联等部门,“一人一案”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优先采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方式,其他残疾适龄儿童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保障受教育权。

11.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全面实行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 明信制度,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加强招生入学信息公开

12.做好招生宣传及引导。 县教育和体育局要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等部门的通力合作,细致、深入解读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大力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工作举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13.强化信息公开透明。加快建立招生入学信息集中发布机 制,通过政府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校园公示栏等,统一发布区域内中小学招生政策、片区划分、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录取规则、咨询及举报电话等内容。招生结束后,要及时公布录取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

14.推进招生数字化服务。结合实际进  步完善本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引,优化登记入学、精简证明材料,简化招生入学流程,减轻群众负担。加快推进域内户籍、居住证、房产、社保、学籍等入学相关信息互通共享,加快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

15.提升线下办理服务水平。采取线下报名的学校,要充分考虑入学人数、办理接待能力、节假日安排等因素,合理设置报名点,提前明确适龄儿童入学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和具体要求, 实现一个清单告知、一套表格填写、一个场所提交,线下办理“只进一门”“只跑一次”。

()加强风险防范工作

16.建立健全风险排查机制。县教育和体育局要焦报名、录取、分班等关键环节,重点排查政策执行偏差、信息公开不足、网络舆情隐患、突发安全事件等关键风险点,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前置排查学校办学情况,提前制定应急预案,严防学校突然关停等产生的退费、师生安置等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监督,严防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

、工作安排

(一)制定公布招生工作方案。县教育和体育局于6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合理划分学区,明确招生程序,同时向地区育局报备。各学校于7月1日前细化本校招生程序,形成招生方案,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未经审核,学校不得擅自发布招生方案。

(二)公布畅通咨询举报渠道。教育和体育局发布招生工作要求的同时,要向社会公布本级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咨询及问题线索反映渠道。建立“一线应答”和接诉即办机制,充分利用服务热线、网站等途径设置咨询和反映问题渠道,有效提升服务效能。在招生工作开展前至招生工作结束期间,通过现场设置咨询点、学校公开栏公示、网络平台宣传等方式,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联合网信部门加强对违规虚假招生宣传、恶意炒作教育话题等负面网络信息及自媒体的查处,对不实招生信息要主动发声、及时辟谣、释疑解惑。对于泛化炒作“教育内卷”“中考状元”“盲盒率”、升学率等话题,以及攻击抹黑教育政策、教育公平的行为,要及时管控处置,全力营造平稳和谐的舆论氛围。

(三)深入查找违规招生问题线索。深入查找在招生入学环节违反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违规提前招生、“掐尖”招生、超计划招生,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等名义变相提前锁定生源、违规收取所谓“择校费”“意向金”、将招生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等各类赞助挂钩、以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名校率、升学率,或以组织“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等严重破坏教育公平的问题线索,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四)及时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县教育和体育局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全过程监管,对于招生入学违规行为要及时向同级或上级纪检部门移交,依法依规依纪进行查处,持续纠治中小学招生中影响教育公平问题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9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当年本辖区中小学招生结果。

(五)做好招生工作情况总结。各中小学校认真做好招生入学工作梳理,总结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规范制度建设,举一反三,推动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入学。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国家、自治区近年来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要求,查找招生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结合本校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于9月15日前,将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县教育和体育局。

、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管理和监督职能,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招生入学工作早谋划、早启动、早安排,切实履行好对招生入学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职责,层层压实责任,确保阳光招生各项要求落地见效。

(二)规范学校行为。各学校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端正办学思想,规范自身招生行为,不得以招生政策分析、学生素质测评等名义违规组织招生咨询、讲座、考试,不得以任何名义通过媒体违规宣传升学率和学校排名、考试成绩等。校领导和教职工要严以律己,不得违规收集学生自荐的材料、荣誉证书,不泄露学生信息及考试成绩,不参与违规宣传及招生等活动。

(三)加强督导问责。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已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招生问题频发、情节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学校,严肃追究所属学校负责人责任,并根据领导干部问责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塔城地区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901-6222325

托里县教体局举报电话:0901-3681566、0901-3681404

                    托里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6月23日

附件2

托里县各中小学校招生顺序

(一)小学招生

1、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要求:截至2026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即2020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原则上当年入学;因身体患病等法定特殊情况确需延缓入学的,由监护人填写延缓入学申请书(见附件5),报送县教体局备案审批,延缓入学后入学年龄不得超过7周岁。

2、片区户籍:城区各学校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见附件3),接收具有本县户籍且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以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1)房户一致适龄儿童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且户主是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所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的地址必须与户籍相一致。同一户籍和住址6年之内只有1名学生(符合政策多子女除外)享受本学区就近入学政策。

(2)世居搭户: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无住房,搭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未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分户,且户籍中注明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为世居,没有迁入迁出的记录,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该住址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并出具相关证明。

3无房租住需提供县房屋产权管理部门认可或符合有关规定的租赁合同,所租住房屋应为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并出具相关证明。由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4)房户不符:托里县户籍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和房产登记地不一致的,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5)住房性质:非住宅性质公寓楼、商铺、写字楼等处的房产证均不作为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的依据,其房产证中的适龄儿童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3、招生顺序及时间安排:

(1)凡是确定为房户一致、世居搭户的学生均由家长根据各校招生方案进行线下报名,在学校公示一周后,编入招生学籍系统。报名时间为7月4日-7月5日,招生结束后公示5个工作日。

(2)凡是确定为无房租住、房户不符的学生,均由教体局统筹招生。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学位计划的,学校应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学位计划的,按照学校招生学位计划要求,通过摇号方式确定学校招生学生录取名单,其余未录取学生由县教体局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或摇号就近安排学位空余学校入学。凡学校录取学生不得参加摇号录取程序,采取摇号方式确定学位学生确定录取学校后,不得参加再次摇号程序。

(3)均衡分班:各中小学校招生报名结束后,于7月10日统一在托里县第一小学严格按照均衡分班、阳光分班的原则对学生进行分班,确保各班级的学生人数、性别比例、族别比例及自我管理能力等方面保持相对均衡;各校分班结果要及时公示,坚持班额控制,按照标准班额办学,实行常态编班。

(二)小升初招生

1、招生范围:托里县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自治区分配的内初班学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2、生源认定:

(1)城区各学校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待定),接收具有本县户籍小学毕业学生以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2小学的毕业生在上初中前确因家庭房产变动,在就近的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经教体局审核属于房户一致学生的可予以调整,小学的毕业生应在上初中前确定家庭房产。

3小学的毕业生在上初中确无食宿条件的实行寄宿制政策,学校应寄尽寄。

(4)房户一致:学生法定监护人家庭房屋产权所有人不在学校学区范围内,但监护人长期在学校学区范围内租赁房屋居住,且在居住时间达一年以上的,以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学生页、法定监护人居住时间达一年以上证明(村、社区出具)确定,学校自主招生,纳入招生管理,并在学校公示一周。

(5)非学区生源:学生法定监护人家庭无学校学区范围内房屋产权,监护人短期在学校学区范围内租赁房屋居住,且在居住时间未达一年以上的,以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学生页、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明(村、社区出具)确定。

3、招生时间:8月15日-8月16日(具体时间以学校招生简章为准)。

4、招生顺序:

(1)凡是确定为房户一致生源的学生,采取现场登记报名,在学校公示一周后(公示时间8月17-21日),编入招生学籍系统。

(2)凡是确定为非学区生源的学生,均由教体局统筹招生。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学位计划的,学校应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学位计划的,按照学校招生学位计划要求,其余未录取学生由县教体局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或就近安排学位空余学校入学。

(3)均衡分班:各学校招生报名结束后,严格按照均衡分班、阳光分班的原则对学生进行分班,保证各班级的学生人数、性别比例、族别比例及自我管理能力等方面保持相对均衡,根据教师年龄、知识、能力结构相对均衡配置每个班级的任课教师,特别重视优质教师资源的均衡分配;各校分班结果要及时公示,坚持班额控制,按照标准班额办学,实行常态编班。

(三)转学事宜

(1)转学规定:按照自治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适龄儿童不得随意转学。因父母工作调动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适龄儿童或其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年级适龄儿童、休学期间适龄儿童一般不允许转学。

(2)转学时间:转学时间为2026年8月28日至9月8日(工作日期间),由各学校在校门口设立转学咨询点,安排专人解答相关事宜,并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转学手续。

(3)提交材料:户口簿(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房屋产权信息或租房合同等相关印证材料、居住证明、转学申请。

(4)转学程序:家长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根据学位情况办理转学手续。若学校有空余学位时,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转学手续;若学校无空余学位时,将学生信息报送至教体局,由教体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至其他学校。

附件3:

托里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区域划分

一、招收对象:

托里镇户籍及长期居住居民子女、随迁子女。

二、片区划分:

1、第一小学:托里县城镇户口,人户一致即房产地址和户口地址一致,以喀拉盖巴斯陶南路为界,东至东环路,北至团结路,南至霍赫逊路的适龄儿童。(含光明100、绿洲蓝庭、祥和园、幸福花园一期、幸福花园二期、博兴小区、水泥厂、东风路口等片区)

2、第二小学:托里县城镇户口及库甫乡阿合塔因恰牧民定居点居民,人户一致即房产地址和户口地址一致,复兴路(俗称环城路)为界,西至西环路,北至公园路,南至南环路适龄儿童。(含富丽花园、西城小区、铁斯巴汗村、阿合塔因恰牧民定居点居民等片区)

3、第三小学:托里县城镇户口,人户一致即房产地址和户口地址一致,居住在复兴路(俗称环城路)以东,东至喀拉盖巴斯陶南路、北至公园路、南至南环路的适龄儿童。(含绿洲尚苑、泰康家园、溢香园小区、慧源小区、和兴小区、雅园小区、国税小区、阿克布拉克小区、新荣小区、阔尕勒小区、金碧小区、邮电小区、瑞通豪庭、丁柱家属楼、天山小区、川渝花园、阳光花园等片区)

  4、第四小学:托里县城镇户口,人户一致即房产地址和户口地址一致,以公园路为界,北至北环路,东至东环路,西至西环路的适龄儿童(即公园畔小区、公安局家属楼、格林华府、托里镇金烁社区、托里镇城郊村、阿克别里斗乡江布勒阔拉村牧民定居点等片区)

5、多片招生:喀普其克路以东至喀拉盖巴斯陶路以西,霍赫逊路以北至公园路以南,因该片区适龄儿童意愿选择人数与两所学校(托里县第一小学、托里县第三小学)招生计划人数基本持平,所以根据家长意愿选择录取。

6、乡镇各学校: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招生。

附件4:

托里县各校招生计划表

学段

序号

学校名称

招生班数

班额

计划数

 

 

小学

1

托里县第一小学

5

45

225

2

托里县第二小学

2

45

90

3

托里县第三小学

5

45

225

4

托里县第四小学

2

45

90

 

合计

14

-

630

 

初中

1

托里县第一中学

11

50

550

2

托里县第四中学

11

50

550

 

合计

22

-

1100

附件5:

延缓入学申请书

托里县教体局:

我家孩子             (姓名),性别 ,族别 ,于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户口簿地址) ,家庭住址:                                            ,(所在村队、社区),监护人姓名 ,联系电话 。应入学时间为2026年9月,毕业幼儿园: 。

现因(延缓入学原因),延缓至2027年9月入读小学一年级,特此申请。

(备注:适龄儿童无法正常就学的,由儿童监护人持证明资料、户口本复印件及延缓入学书一式两份向教体局基教科提出申请)。

申请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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