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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601200000000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6-01-20 有效性:
文 号: 所属主题: 义务教育

托里县教育系统深圳--新疆助学金-大学生资助宣传单

来源:托里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6-01-20 18:38:1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规范落实深圳--新疆助学金项目对本县大学生的资助工作,精准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完成学业,根据《深圳--新疆助学金管理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工作要求,印发本宣传单。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精准筛选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规范资助金申请、审核、发放及档案管理流程,确保深圳--新疆大学生资助金专款专用、足额发放,切实解决本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就学难题,降低辍学风险,助力教育公平与人才培养。

二、资助对象与标准

(一)资助对象

户籍为托里县,在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含专科、本科)全日制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同时需满足以下排除条件:已享受所在学校特困生补助、专业奖学金、助学金、高职学校享受过“雨露计划”补助的学生,本专科生享受过托里县低收入家庭大学生补助的学生,不得申请本资助金。

(二)资助标准

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大学生每人每年资助3000 元,资助金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三、申请条件

具有托里县户籍,且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高中毕业于托里县(不含异地及内高班本县户籍高中毕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困难家庭学生;

(2)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低保边缘户学生;

(3)特困供养学生;

(4)烈士子女;

(5)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6)突发因灾、因病等突发状况导致家庭经济陷入严重困难的学生;

(7)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学生;

(8)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四、申请流程

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既要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主动依托国家和自治区资助政策完成学业,也要充分尊重学生个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原则。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本村队(社区)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时间截止未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

1.托里县教育系统深圳一新疆助学金(大学生)申请表。

2.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高中毕业证书、学生本人银行账户、学籍证明(在校学生学籍在线报告)复印件。

3.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如建档立卡手册、低保证、特困供养证明、孤儿证明等)。

五、申请时间

2026年2月5日止,时间截止日期未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

六、       办理地点

    各村队(社区)负责教育工作的相关部门

本宣传单由托里县教体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托里县教育系统深圳--新疆大学生助学金申请表

                                          托里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1月8日

托里县教育系统深圳一新疆助学金(大学生)申请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托里县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身份

证号

 

户籍所在地

 

学历

☐本科□专科□预科

就读学校

 

专业

 

入学时间

 

毕业高中

 

通讯地址

 

手机号码

 

邮箱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姓名

与本人关系

工作或学习单位

健康状况

 

 

 

 

 

 

 

 

 

 

 

 

 

 

 

 

 

 

 

 

 

 

 

 

 

家庭基本情况

户籍性质

☐农村   ☐城镇

家庭年收入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特殊群体类型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是 □否;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是 □否;特困供养学生:□是 □否:孤残学生:□是 □否;烈士子女:☐是 □否;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是 □否;其他:                                   。

 

家庭经济主要困难

 

在校享受助学金状况

是否在校享受困难学生补助

☐是  ☐否

是否在校享受奖学金

☐是  ☐否

在校表现

是否有参与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以及成立宗教团体、从事宗教活动、穿戴宗教服饰、散布宗教言论等情况。

 

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

 

高校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个人承诺

承诺内容: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学生请在下方空白处抄写上文并签字)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初审意见(村队、社区、乡镇)

 

 

 

 

 

村队(社区)公章                 乡镇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示结果(县教体局)

 

 

 

 

公章

年   月   日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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