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2026060100000012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6-06-01 | 有效性: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医疗卫生 |
关于拟批准托里县第四幼儿园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我委依申请对托里县第四幼儿园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的资质进行审核评估。经审核,该机构在场所设施、人员资质、安全管理、卫生保健等方面基本符合托育服务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现拟批准其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为辖区内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照护服务。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托里县第四幼儿园
机构地址:托里县托里镇喀普其克路东侧公园路南侧
机构性质:公办
服务形式:全日托
拟核定收托规模:38人
拟收费标准:普惠托育费以塔城地区普惠托育收费政策出台后按标准执行
二、公示期限
公示自2026年6月1日起,至6月8日止(共5个工作日)
三、异议反映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向托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举报电话:0901-3682145(工作时间)
特此公示。
托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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