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2025062000000096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06-20 | 有效性: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养老服务 |
关于印发《自治区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的通知
新民发[2013]8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民政局、财政局,各地(州、市)民政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新政发〔2012〕87号),完善民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规范资助民办养老机构的申报、审批行为,进一步促进民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有效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研究制定了《自治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资助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
2013年5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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