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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506200000009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6-20 有效性:
文 号: 所属主题: 养老服务

关于印发《自治区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的通知

来源: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6-20 13:44:42 浏览次数: 【字体:

新民发[2013]8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民政局、财政局,各地(州、市)民政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新政发〔2012〕87号),完善民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规范资助民办养老机构的申报、审批行为,进一步促进民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有效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研究制定了《自治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资助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

2013年5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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