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542240010/20231102-0000131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1-0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乡村振兴 |
关于2023年9月光伏发电收益分配计划的批复
各乡(镇)、托里县金托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经托里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近期到位的光伏电站收益资金71.72958万元用于22个贫困村光伏扶贫受益户的资金分配和国投公司管理运维费用。其中分配给贫困村资金为23.746798万元、2023年10月运维费11.3333万元,扣除增值税11.151112万元,扣除企业所得税25.49837万元.
各乡(镇)及22个贫困村要做好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按照光伏电站管理要求,及时将到位的23.746798万元收益资金用于公益性岗位工资、村级小型公益事业、奖励补助等支出。国投公司要做好光伏扶贫电站日常管理运维工作,保障光伏附近电站日常发电无故障,确保正常运转产生效益。
附件: 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资金补贴发放表(23.746798万元)2023.9.2-10.1.xls
中共托里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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