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542240010/20230203-0000002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2-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生态环境 |
关于对托里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自治区第二十一批信访案件公示
针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自治区第二十一批信访案件(受理编号:X2XJ202204140033),经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自治区、地区整改方案的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要求已完成整改。现将有关情况公式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举报人反映塔城地区托里县文化街社区东风路口青年路,唐某强在未取得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将林木砍伐,建造房屋400余平方米,向相关部门举报未果。
二、整改责任单位
托里县自然资源局
三、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并建立销号台账。
公示时间(2023年2月3日---2月9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联系人:孙萍
联系电话:0901-761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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