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2026020300000010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6-02-03 | 有效性: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
房屋征收房地产评估邀请公告
一、房屋征收部门:托里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二、建设项目名称:按照托政阅【2025】27号文号要求,拟实施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三、需征收范围:
幸福南路以东、幸福花园一期以南、光明路东侧内巷道以西、幸福花园二期以北合围区域内的的26户居民及喀拉盖巴斯陶路以东、镜泉河道内巷道以南、镜泉河道内居民住宅以西、看守所以北合围区域内的98户居民的合法建筑物、附属物设施等。
四、征收范围内房屋状况说明:
此次房屋征收涉及托里镇二居区域内的26户居民,土地总面积8032平方米(10.05亩)及镜泉社区河道两侧50米范围内98户,拟征收土地面积:239795.35平方米(359.69亩);房屋结构大致分为砖混、砖木、土木;以上两个片区基本用途为:住宅、商用。
五、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费用支付依据和标准:
提交经过验收合格的评估报告后,依据项目推进情况结算费用。
六、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条件:
1、具备房地产价格评估
应邀参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须且具备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等资质等级;
2、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报名;报名时,评估机构要明确承接项目的2名估价师;具备保证服务顺利实施完成的技术人员和设备条件。
七、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地及联系方式;
2、房地产估价资质证书;
3、拟参与评估的本企业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名单及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
4、近两年房地产估价从业行为及主要业绩;
5、依法独立开展房屋评估业务的承诺书;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身份证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且需至少两名对征收项目全程跟踪);
8、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交)。
八、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2月9日
九、报名地点、方式:
1、报名地点:托里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2、报名方式:现场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3、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901-3686420
托里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2026年2月3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