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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606300000002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6-07-01 有效性:
文 号: 所属主题: 公共资源交易

托里县文化街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老年助餐食堂场地租赁公告

来源:托里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6-06-30 12:00:3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完善辖区老年助餐服务体系,保障老年人用餐需求,规范老年助餐食堂运营管理,现面向社会公开租赁老年助餐食堂场地,诚邀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前来报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单位托里县民政局

场地位置托里县人民医院北侧(原托里县敬老院大门口)

场地面积350平方米

场地现状场地已具备基本通电通水、食堂餐具、厨具等条件,可根据运营需求添置老年助餐相关设施设备(具体以现场实地查看为准),无其他固定设施可直接投入运营或简单改造后运营。

租赁用途专注老年助餐服务,提供营养均衡,价格亲民,干净卫生的就餐服务,优先保障辖区内60周岁以上老年人就餐需求,可对外经营

运营规范: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用途,严禁违法违规经营;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出租方提供的设备,租赁期满完好归还;自觉接受社区、民政及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承租方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法人

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名单

具备与经营便民超市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能够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及相关费用

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市场监管及消防安全等相关规定,守法经营、诚信服务

同意并接受本公告及后续《租赁合同》约定的全部条款

三、租赁相关要求

租赁期限首次租赁期限为3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

租金标准当面协商。

费用承担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经营税费、设备维护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场地使用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结构、进行加建改建;如需装修,需提前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自理,租赁期满后装修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安全管理承租方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责任,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确保经营安全;严禁经营易燃易爆、危化品及其他违法违规商品

经营规范需保持场地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不得影响老年活动中心正常运营及周边居民生活;营业时间需合理安排,避免噪音扰民

四、报名及洽谈事宜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730

报名地点托里县民政局养老办公室

报名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 / 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租赁申请书(需注明经营方案、租金报价、联系方式)

洽谈流程

报名截止后,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通过后,组织现场踏勘、洽谈,确定最终承租方

承租方需在3 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租赁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另行约定

若因政策调整、院内东一楼东南角整体规划等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出租方将提前15 日书面通知承租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托里县民政局所有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阿尔达克  联系电话:13579798844

联系地址:托里县民政局养老办公室

托里县民政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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