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2026090800000022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6-09-08 | 有效性: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安全生产 |
托里宏伟石材厂“6・12”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评估报告
托里宏伟石材厂“6・12”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评估报告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评估工作指南》等法规要求,我县组建专项评估组,对托里宏伟石材厂“6・12”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责任追究、行政处罚、防范整改措施落地情况开展全覆盖核查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概况
2025年6月12日19时53分,宏伟石材厂大切车间6号龙门锯作业环节发生物体打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锯石工孟**被坠落石板压伤致死,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
事故发生后,托里县人民政府于2025年6月13日成立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商工信、公安、人社、总工会、属地乡(镇)组成的事故调查组,经现场勘验、询问取证、资料核查,完成事故调查,形成《托里宏伟石材厂“6・12”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
二、本次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评估组采取“查阅书面资料+现场实地核查+管理人员问询”相结合方式,逐项核对事故调查报告批复事项落实情况,重点核查企业行政处罚缴纳、所有责任人罚款执行、企业安全整改落地、行业监管部门举一反三治理举措,汇总全部佐证材料,经集体研讨形成本次评估意见。
三、事故责任追究与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单位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宏伟石材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县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处以65万元行政处罚,企业已按期足额缴纳全部罚款,缴款凭证齐全。
(二)企业内部责任人员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1.徐**,男,宏伟石材厂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徐**行政处罚26240元,罚款全额缴纳完毕。
2.林**,男,宏伟石材厂厂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林**行政处罚15600元,罚款全额缴纳完毕。
3.程**,女,宏伟石材厂安全管理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程**行政处罚18720元,罚款全额缴纳完毕。
4.陆**,男,宏伟石材厂大切车间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陆**行政处罚13000元,罚款全额缴纳完毕。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宏伟石材厂整改落实举措
一是全面修订安全管理制度与岗位操作规程。补齐叉车、石料转运等缺失工种操作规范,细化龙门锯台车固定、木楔拆装、石材防倾倒专项操作流程,明确设备停机、余转冷却安全管控要求,制度上墙并组织全员学习。二是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开展全车间风险辨识。针对切割、转运、吊装等高风险工序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每日班组自查、每周厂区全面排查,对龙门锯挡杆、台车轨道、防护挡板全部加固改造,增加石材多重限位防护装置。三是强化三级安全教育与班前交底。增加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课程,落实培训考核上岗制度,完善考勤、交接班管理,杜绝员工单独夜间无人监护作业;每日开工前开展风险提示,严禁设备未完全停稳开展清理、拆装作业。四是规范现场安全管理。配齐车间防护、警示标识,划定危险作业隔离区域;严格管控单人独立作业,夜间车间安排值班巡查人员;配齐现场应急救援工具,组织机械伤害应急演练。
(二)行业监管部门落实整改举措
一是托里县应急管理局开展全县石材加工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所有石材加工厂全覆盖检查,重点核查设备防护、培训教育、现场监护、隐患闭环管理四类问题,对多家管理薄弱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二是健全石材加工企业常态化监管机制,采取“四不两直”突击检查、定期复查相结合模式,重点抽查车间夜间作业、单人作业管控情况,对违章作业、培训缺失企业加大处罚力度。三是组织全县石材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员集中培训,以本次“6・12”物体打击事故为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压实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四是完善行业安全台账,建立石材加工企业风险分级清单,对高风险车间增加检查频次,督促企业足额投入安全改造资金,完善机械设备本质安全防护。
五、评估组综合意见
评估组全体成员经现场核查、资料核对、集体会商,一致形成评估结论:宏伟石材厂及行业监管部门均严格落实县人民政府事故调查报告批复要求,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全部行政处罚、人员追责、经济赔偿事项执行到位;企业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管理漏洞、设备防护缺陷、人员违章问题完成系统性整改,监管部门同步开展行业专项治理、警示教育,整改举措具备长效性,对同类小微企业起到警示震慑作用;未发现责任追究悬空、整改敷衍、处罚未执行等问题,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全部有效落实。
托里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
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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