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2026081100000183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6-08-11 | 有效性: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招标投标 |
关于《托里县庙尔沟草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修改公告
托里县庙尔沟镇人民政府于2025年9月10日发布的《托里县庙尔沟草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不符合《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有关规定,现予以修改。
将《托里县庙尔沟草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中“四、招标文件获取的第3条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证件资料:(1)投标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自治区区外投标企业需提供区外建筑企业进疆信息报送册”修改为删除自治区区外投标企业需提供区外建筑企业进疆信息报送册。”此条要求,其他内容不变。
在今后的项目招投标工作中,我们将秉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公平竞争意识,定期举办招投标业务培训班,邀请行业专家进行授课,深入解读招投标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行业标准规范,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操作等形式,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确保在今后的工作中依法依规、准确规范编制和审核招标公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庙尔沟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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