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542240010/20230423-0000099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4-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转发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土地管理费”“劳动能力鉴定费”两项收费项目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降费减负”和“放管服”改革的工作部署,切实降低企业负担,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自治区取消“土地管理费”和“劳动能力鉴定费”两项收费项目。现将相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执行。
附件:关于取消“土地管理费”“劳动能力鉴定费”两项收费项目的通知
托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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