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2026033100000103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6-03-26 | 有效性: | 现行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法治政府工作报告 |
托里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托里县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立足部门职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任务落实情况。一是由本单位牵头事项为“依法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资源保护修复和系统治理与管理工作,助力推进库鲁斯台草原生态修复工程,努力建设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丽托里”;主要做法为:已恢复治理7.73万亩退化草原和400亩湿地治理;深入贯彻落实地方财政投入逐年增加机制。2023年地方财政投入32.15万元,2024年投入40万元,用于管护管、草原植被恢复。实施好7.75万亩围栏项目建设。印发宣传单、宣传手册2000余份,受教育群众万余人。二是本年度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29件,其中,土地和矿产案件16件,收缴罚没款2267.88万元;草原案件13件;林业案件1起,已移交县公安机关立案查处;行政复议案件2起,行政应诉案件8起,均已撤诉。三是我局委托新疆文刚律师事务所为我单位常年法律顾问,依托法律顾问力量,对涉及重大权益、复杂案情的案件执法决定进行严格审核,同时对参与我局的重大行政事项法治审核,有效规避法律风险。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一规划两纲要”及时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理论学习内容。截止目前,理论中心组开展学习15余次,集中学习30余次,主要领导开展述法1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1次,带头讲法治课2次。二是通过开展世界地球日、防灾减灾日、全国土地日等宣传活动,先后设立咨询台10余次,悬挂横幅8次,发放宣传资料2143份,解答群众咨询450余人次。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监管手段,编制年度涉企检查事项清单,联合多部门开展“综合查一次”1次,检查企业33家,有效减少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四是自2025年9月起,全局涉企执法检查全面启用“塔通办涉企检查码”,截至目前,累计开展扫码入企检查11次,出动执法人员22人次,覆盖企业11家。五是织执法人员参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及技能培训12场次,人均年培训时长超80学时。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专题培训2次,覆盖全体执法人员28人次,通过案例研讨、庭审观摩等方式提升执法专业能力;优化队伍结构。新增持证执法人员10名。六是聚焦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开展“全覆盖”打击行动,累计巡查重点矿区、戈壁荒滩等区域200余次。畅通举报渠道,通过政府公告等方式公布举报电话,累计受理群众举报线索30余条,查实办结20条。七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全面公开执法主体、人员、办案流程及裁量标准等信息14条,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2台,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关键环节实行全程音视频记录,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管理;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法制审核、内部会审等方式落实法制审核制度。
(三)自治区、地区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整改情况、述法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自治区、地区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全面认领地区法治督察反馈的3个方面5条共性问题和3条个性问题,已整改完毕。二是2025年自治区、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反馈问题建设情况。针对“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信息未及时公布”问题,共认领共性问题1条,已整改完毕。三是2024年述法问题整改情况。认真梳理地区和县委专题述法工作会议上点评指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中存在5共性问题和4条共性问题,已整改完毕。
二、存在问题
(一)政治站位不够高。对中央和地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学习领会还不够不深、不够不透,未能完全结合本地自然资源管理实际进行创造性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简单等同于“普法宣传”,未能将其作为推进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抓手;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倾向,认为法治建设是政策法规科的事,与其他业务科室关系不大,未能形成全局“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二)法治建设保障不足。机构人员薄弱,法制工作人员配备不足,现有法制工作人员普遍身兼数职,既要承担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应诉等法定职责,又要负责普法宣传、等重点工作,多重任务叠加导致工作精力严重分散,无法集中时间深耕细作,难以为自然资源执法工作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执法过程中存在程序瑕疵现象,如:立案、调查、告知、听证、决定、送达等环节存在未签字的现象。存在“运动式执法”替代常态化监管,依赖上级部署的专项整治行动,缺乏日常的、网格化的动态巡查机制。
(四)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不高。习惯于用“安抚”“协调”等非法律方式解决信访问题,未能有效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解决诉求。对缠访、闹访行为依法处置不力,形成“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不良导向。
(五)普法宣传存在形式主义。日常普法宣传满足于拉横幅、发传单、搞讲座等传统形式,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部分普法内容与群众需求脱节,未能聚焦群众关心的宅基地、不动产登记、征地补偿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精准解读。
(六)内部学法用法机制不够健全。对执法人员的常态化法治培训不足,培训内容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培训频次不足且形式单一,法治培训缺乏长效性安排,未结合自然资源执法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季度分层分类培训计划,培训频次不足且形式单一,多以集中授课为主,缺乏案例研讨、现场实操、模拟执法等互动式培训环节,导致执法人员参与积极性不高。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一是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地区、县政府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机关干部日常理论学习内容。二是组织各业务科室交流研讨,梳理形成《业务工作法治风险清单》,推动全员树立“法治是业务前提、业务必须合法”的理念。
(三)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一是明确政策法规科核心职能,根据辖区自然资源管理规模,明确岗位职责,避免身兼数职。二是建立“专职+兼职+外聘”的法治人才队伍,从业务骨干中选拔熟悉法律知识的人员担任兼职法制员,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协议,覆盖信访接待、行政复议、诉讼代理等专业领域,弥补专职人员不足短板。三是实施法制人员能力提升计划,每年组织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庭审观摩,鼓励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对取得证书的给予奖励,打造专业化法治保障队伍。
(三)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一是按照《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程序操作手册》,细化立案、调查、告知、听证、决定、送达等环节的具体要求,明确调查取证的范围、标准和文书规范,附具告知书、送达回证等标准化模板,发放至每一名执法人员。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通过执法记录仪同步存储,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法制审核,执法结果按规定及时公示,每季度开展1次执法案卷评查,对程序瑕疵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跟踪销号。三是开展“执法程序规范化”专项整治,聚焦调查取证不全面、文书制作不规范等突出问题,选取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模拟执法演练,提升程序合规意识。
(四)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一是明确信访事项登记、受理、办理、答复等环节的法律要求,推行“诉访分离”机制,对属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一次性告知群众维权路径和所需材料,引导通过法定程序维权。二是定期分析信访数据,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如征地补偿、宅基地纠纷),形成《信访法治风险预警报告》,提前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从源头上减少信访事项发生。
(五)深化普法宣传效果。一是创新普法形式,增强吸引力。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普法体系,线下开展“法治体检进企业”“田间地头普法”“案例宣讲会”等互动活动。二是聚焦群众需求,提升普法实效。开展“普法需求大调研”,通过问卷调查、现场走访等方式,收集企业、群众最关心的宅基地管理、不动产登记、征地补偿等热点难点问题,形成《精准普法内容清单》。
(六)健全内部学法机制。建立常态化学法机制,推行“全员学法”制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自然资源领域核心法规纳入干部职工必修课,要求机关工作人员每月学法时间不少于1次,执法人员不少于2次,建立学法台账,定期公示学习情况。
托里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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