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2026033100000086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6-03-26 | 有效性: | 现行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法治政府工作报告 |
托里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5年,托里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要求,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依法能动履职、主动担当作为,全力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县域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推进。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统领,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治建设重要论述,全年开展专题学习研讨40余次。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与绩效考核体系,制定任务清单、细化责任分工,形成“党组统筹、部门协同、全员落实”的工作格局。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人大、政法委及上级检察机关报告重大事项、重要案事件10余件次,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法治轨道推进。
(二)聚焦检察履职,以法律监督助推依法行政。一是做优刑事检察,筑牢平安法治底线。全年共受理提请逮捕案件47件97人,审结批准逮捕31件65人,不批准逮捕17件33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181件295人,审结165件189人,其中起诉133件151人、不起诉31件37人、改变管辖1件1人;提前介入引导案件11件,退回补充侦查52件208人,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检察建议1件、《侦查监督通知书》7份,监督立案2件、撤案6件,提出抗诉2件;开展公开听证13件、不公开听证3件;纠正刑罚执行活动违法16件,社区矫正监督活动违法10件,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执行活动违法12件,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3次,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二是做实行政检察,监督规范行政行为。加大行政审判、执行活动监督力度,办结上年未结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提出检察建议2份;新受理行政审批监督案件1件,提出检察建议1份;受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30件、办理27件;受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促进官民和谐、依法行政。三是做强民事检察,维护司法公平公正。聚焦民生领域开展穿透式监督,办结上年未结民事审违案件2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件;今年以来办理民事审判监督案件12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9件,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成功召开“民事检察支持起诉保障农民工权益”新闻发布会1场,守护群众合法权益。四是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守护社会公共利益。围绕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立案50件,依法提出检察建议48份,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案件1件,依托与克拉玛依签订的跨区域协作机制,互相移送案件线索3条,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提起公益诉讼,以检察监督倒逼行政机关规范执法、履职尽责。
(三)深化诉源治理,夯实法治社会建设根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领导包案、接访下访制度,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结果答复实现100%,领导带头接访群众16人次。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法律六进”普法宣传15场次,覆盖群众2000余人次;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深化检务公开,发布案件信息、法律文书210份,引导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从严规范治检,锻造法治过硬检察队伍。健全司法责任制与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69件,及时整改司法不规范问题。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筑牢廉洁司法防线。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80余场次,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养与履职能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队伍保障。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总结工作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检察监督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融合度不够精准,服务中心大局的针对性、创新性不足,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监督的深度与质效仍有提升空间。如,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系统性谋划不足,主动融入大局的意识不够强,履职思路与新时代法治建设要求存在差距;二是法律监督协同机制不够完善,与行政机关的线索移送、联合执法、会商研判常态化机制运行不够顺畅,监督合力未充分释放。三是普法宣传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不高,形式较为传统,针对重点群体、重点领域的定制化普法实效有待增强。四是队伍专业化建设存在短板,复合型、专家型检察人才不足,应对新型复杂案件和法治建设新任务的能力有待提升。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一是带头统筹部署,主持召开党组会、领导小组专题会10余次,亲自研究法治建设规划、部署重点任务、协调难点问题,将法治建设与检察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督办。二是带头尊法学法,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及行政法律法规,带头讲授法治课、参与公开听证,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带头依法决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所有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均经集体研究决定,确保决策合法合规。四是带头接受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批评意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带头维护司法权威与法治尊严。五是带头压实责任,定期督导检查法治建设任务落实情况,将履职成效纳入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考核评价,推动第一责任人职责层层传导、落地见效。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扣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聚焦短板弱项,强化履职担当,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强化政治引领,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走深走实;二是聚焦主责主业,深化“四大检察”履职,加大行政检察监督、公益诉讼检察力度,精准监督、能动履职,助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三是深化诉源治理,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普法宣传工作,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和人才培养,提升干警专业素能和司法规范化水平;五是主动接受监督,持续深化检务公开,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为奋力谱写托里县法治政府建设新篇章、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托里县人民检察院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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