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托里县法学会圆满完成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
会议听取了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闫明亮同志代表第一届理事会向大会作的工作报告。报告全面总结回顾了托里县法学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以来的主要工作,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建议。会议讨论通过了《托里县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选举办法(草案)》《托里县法学会第二届常务理事会组成人员选举办法(草案)》。选举产生托里县法学会第二届常务理事会组成人员。托里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谭军同志当选为县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
谭军同志指出,过去的5年,县法学会在第一届理事会的共同努力下,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地区法学会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投身依法治县实践,在加强政治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培养法治人才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谭军同志强调,法学会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要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在加强自身建设,丰富宣传方式,主动服务发展大局,深化法学研究上下功夫,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踔厉奋发、开拓进取,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托里、法治托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塔城地委政法委相关领导,县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