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柴宗强等5名同志符合上报要求,现予以上报相关材料。现将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1.柴宗强(男、51岁、2023年4月11日事故时间)托里县嘉岩石材有限责任公司;
2.达吾列提·玛得提汗(男、23岁、2023年5月19日事故时间)托里县公安局;
3.柳锁忠(男、53岁、2023年5月22日事故时间)温州长峰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4.陈国清(男、44岁、2022年7月15日事故时间)托里县华磊石材有限公司;
5.向金全(男、45岁、2023年6月14日事故时间)新疆安壹健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驻哈图项目部。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8日至8月1日
监督电话: 0901-3686552
托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