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要求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文件要求,经所在单位、主管单位会议审核研究同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会研究备案,刘康等5名同志符合辞职的条件,现将人员公示如下:
一、2023年7月辞职人员名单(5人):
1.刘康(男、汉族、1991年6月出生、2010年12月参加工作)托里县委机要保密局。
2.马海提江·麦麦提江(男、维吾尔族、1997年5月出生、2022年3月参加工作)托里县干部信息服务中心。
3.廖一华(女、汉族、1990年1月出生、2016年11月参加工作)托里县第二中学。
4.包吾尔江·木合塔尔(男、哈萨克族、1991年1月出生、2010年12月参加工作)托里县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5.王庆森(男、汉族、1990年11月出生、2009年12月参加工作)托里县信访接待服务中心。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28日
托里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901-6680359
托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901-3682149
托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