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殡葬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殡葬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现就辖区内违规圈坟占地清理整治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整治范围及对象
1、清理整治范围:托里县城镇公益性公墓及周边区域公墓(多拉特乡拜格托别村农村公益性公墓)。
2、清理整治对象:擅自建造的圈占设施,坟头以外的用铁丝网、栅栏、围墙、水管等形成的圈占设施。
二、整改时限及要求
自行整改期:自2025年7月3日起至 2025 年 7月17 日止,墓主亲属主动自行拆除违规圈占设施,坟头周围土地恢复原貌(无硬化、无外露设施),建筑垃圾运转至指定垃圾场。
集中治理期:2025 年 7月18日起,对逾期未整改的无主墓、拒改墓,由公安、民政、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联合清理,拆除费用及损失由墓主亲属承担。
三、法律责任
逾期未整改或拒不配合的,将依据《殡葬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相关规定,依法采取强制清理措施,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同时,拒该墓主所涉及亲属是党员干部的,将作为线索移交至相关部门。
四、附则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清理整治期间,群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问题或咨询政策。联系电话:0901-3681880,地址:托里县民政局殡葬管理服务站。
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城乡环境与土地资源合理利用。
特此公告
托里县公安局
托里县民政局
托里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