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要求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文件要求,经所在单位、主管单位会议审核研究同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会研究备案,邓琳同志符合辞职条件,现将人员公示如下:
一、辞职人员名单:
1.邓琳(女、汉族、1989年7月出生)铁厂沟镇中心卫生院。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9日
托里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901-6680359
托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901-3682149
托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