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XJZCXD20240329
一、招标条件
托里县库普乡萨尔窝孜克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副街人行道建设项目经托里县乡村振兴局以“托乡振局发〔2024〕3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托里县库普乡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托里县库普乡萨尔窝孜克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副街人行道建设项目
工程建设地点:库普乡萨尔窝孜克村
建设规模:为库普乡萨尔窝孜克村副街新建花砖人行道6600米,新建路面硬化1200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
投资概算:376.1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计划开工日期:暂定2024年04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暂定2024年08月12日
工期(日历天):105天(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5、其他要求: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均不需要提供业绩。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03月29日至2024年04月17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通过邮件方式领取(以PDF加盖公章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24220251@qq.com)
3、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证件资料:(1)投标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自治区区外投标企业需提供区外建筑企业进疆信息报送册;(2)施工企业人员: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法定代表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3)业绩要求: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均不需要提供业绩。
注:提供以上所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4、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塔城市塔尔巴哈台南路12号正塔房产5楼511室
5、招标文件费用:0(元)。企业投标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若非招标人原因,投标人无故中途退出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托里县库普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1889937952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中成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塔城市塔尔巴哈台南路12号正塔房产5楼
联 系 人:栾工
电 话:0901-6667773、18197588630
2024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