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9日 星期日 |

托里县多拉特乡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9 12:40:13 来源:托里县多拉特乡人民政府 点击:535次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2023年,多拉特乡人民政府未收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我单位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没有接到申诉、投诉、全年没有行政复议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结合多拉特乡政府实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分工及任务进一步明确细化。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对“主动公开、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信息进行科学合理划分,对社会影响性大,有必要公开的文件,要及时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继续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对拟公开的信息,我乡及时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对政府信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有完整的长效机制。

(四)政府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上级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多拉特乡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实行专人负责具体信息收集上报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运行,全力推进我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此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同时,我乡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日常工作目标管理,对公开信息的数量、内容、审查程序、时效性等进行专项自查,整改发现的问题,压实责任,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发件数

本年

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现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观念滞后,认识不统一。乡镇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必要性、作用、意义认识不到位,“公开越多,做事会越难”,这种思维不符合服务型政府的智能转变。二是信息公开发布的时效性和主动性有差距。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重点学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二是增强信息发布主动性、及时性。要求经办人及时掌握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标准要求等相关内容,注重把握相关信息发布的时间节点,加强报送信息的主动性、及时性。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信息公开的广度不深不细,还需要进一步拓展,便民服务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

改进情况:开展有关依申请公开方面的培训,督促干部积极对接上级政务公开部门,及时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增强业务能力。

(三)公开的管理体制方面。办公室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足,对业务工作还不够熟悉,还不能够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导致有时不能高效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

改进情况: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规章制度,切实压实干部责任,确保有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

(四)信息公开渠道方面。信息公开渠道过窄,管理不善,平时对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宣传力度不足,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低,无法满足群众需求。

改进情况:采取多渠道、多形式,丰富公开形式在进一步完善乡政府网站及其公开形式,提升网站服务功能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