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托里县至克拉玛依市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托里县至克拉玛依市公路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本项目是连接托里县-克拉玛依市的重要通道。拟建公路工程推荐线起点位于托里县南侧G335线K133+800(设计桩号)处,沿加玛特既有牧道布线,进入加依尔山,路线向东经过乌雪特乡草场、多拉特乡草场至于克拉玛依与托里县界处,与克拉玛依市西霞路相接,全长115.625km。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托里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刘世昌
联系电话:0901-7601157
联系地址:托里县喀普其克南路60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乌鲁木齐市清泽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1、通过现场勘查,了解工程周围环境状况并收集相关工程及环境资料,根据技术导则要求,完成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上报审批。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要求,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资料并结合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项目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评价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以工程分析为基础,以施工期、运行期环境空气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的经济技术论证、清洁生产分析、环境风险评价为评价重点,同时对公众参与意见等做出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与对策,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实现三个效益的统一。
(五)公众意见反馈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自公示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开之前,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公众意见表请发送至419208193@qq.com)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对本项目建设的书面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及时向公众反馈意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托里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