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塔城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塔地发改投资〔2023〕139号)文件精神,本批计划安排国家以工代赈任务计划总投资146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1434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1万元,含劳务报酬309万元以上),建设规模为:林业土地整治450亩、引水渠道1公里、200立方米蓄水池1座、铺设管网1500米、泵房1座、防渗渠7.2公里、盖板桥涵4座、护坡220米、地面硬化3000平方米、防洪坝1处、供水管网2公里、过水路面1处。根据我县前期项目申报情况,计划实施以工代赈项目6个,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托里县库普乡种植林提升改造建设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1、实施地点:托里县库普乡新村、克孜勒加尔村、杰特窝巴村
2、建设规模:林业土地整治450亩,新建1公里引水渠道、200立方米蓄水池1座、铺设管网1500米、建设泵房1座及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3、资金来源及规模:14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114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1万元)
4、实施期限:1年
5、项目业主单位:托里县库普乡人民政府
6、受益对象:当地农村劳动力,重点是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户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大力组织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和因灾滞留农村的劳动力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7、带贫减贫机制:以工代赈项目发放的劳务报酬不低于该项目中央资金的20%,此项目预计发放劳务报酬31万元,占中央资金的27%。
8、监管单位:托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托里县铁厂沟镇阿勒帕萨勒干村防渗渠建设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1、实施地点:托里县铁厂沟镇阿勒帕萨勒干村
2、建设规模:新建防渗渠6.2公里及其他附属设施。
3、资金来源及规模:300万元(申请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
4、实施期限:1年
5、项目业主单位:托里县铁厂沟镇人民政府
6、受益对象:当地农村劳动力,重点是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户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大力组织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和因灾滞留农村的劳动力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7、带贫减贫机制:以工代赈项目发放的劳务报酬不低于该项目中央资金的20%,此项目预计发放劳务报酬63万元,占中央资金的21%。
8、监管单位:托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托里县多拉特乡加尔巴斯村防渗渠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1、实施地点:托里县多拉特乡加尔巴斯村
2、建设规模:新建防渗渠1000米及瞭望口、盖板桥涵4座,护坡220米及其他附属设施,设计流量0.8立方米每秒。
3、资金来源及规模:200万元(申请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
4、实施期限:1年
5、项目业主单位:托里县多拉特乡人民政府
6、受益对象:当地农村劳动力,重点是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户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大力组织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和因灾滞留农村的劳动力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7、带贫减贫机制:以工代赈项目发放的劳务报酬不低于该项目中央资金的20%,此项目预计发放劳务报酬42万元,占中央资金的21%。
8、监管单位:托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托里县哈图镇易地扶贫搬迁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1、实施地点:托里县哈图镇准噶尔社区
2、建设规模:地面硬化3000平方米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3、资金来源及规模:200万元(申请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
4、实施期限:1年
5、项目业主单位:托里县哈图镇人民政府
6、受益对象:当地农村劳动力,重点是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户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大力组织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和因灾滞留农村的劳动力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7、带贫减贫机制:以工代赈项目发放的劳务报酬不低于该项目中央资金的20%,此项目预计发放劳务报酬42万元,占中央资金的21%。
8、监管单位:托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五、托里县庙尔沟镇恰勒尕依牧民定居点防洪坝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1、实施地点:托里县庙尔沟镇恰勒尕依牧民定居点
2、建设规模:新建小型4公里2米高浆砌石防洪坝,设计标准10年一遇,过洪流量47.91立方米每秒。
3、资金来源及规模:360万元(申请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
4、实施期限:1年
5、项目业主单位:托里县庙尔沟镇人民政府
6、受益对象:当地农村劳动力,重点是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户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大力组织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和因灾滞留农村的劳动力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7、带贫减贫机制:以工代赈项目发放的劳务报酬不低于该项目中央资金的20%,此项目预计发放劳务报酬76万元,占中央资金的21%。
8、监管单位:托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六、托里县庙尔沟镇恰勒尕依牧民定居点基础设施配套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1、实施地点:托里县庙尔沟镇恰勒尕依牧民定居点
2、建设规模:铺设人畜共饮管网2公里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建设过水路面1处。
3、资金来源及规模:260万元(申请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
4、实施期限:1年
5、项目业主单位:托里县庙尔沟镇人民政府
6、受益对象:当地农村劳动力,重点是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户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大力组织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和因灾滞留农村的劳动力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7、带贫减贫机制:以工代赈项目发放的劳务报酬不低于该项目中央资金的20%,此项目预计发放劳务报酬55万元,占中央资金的21%。
8、监管单位:托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托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