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前教育补助指的是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经费保障。每生每年2800元(保教费1100元、取暖费120元、幼儿伙食补助1450元、幼儿读本费130元),其中补助到学生的经费有幼儿伙食费1450元、幼儿读本费130元(补助到学校,用于学生伙食和书本)。
2、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指的是义务教育小学至初中阶段免学杂费、免课本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生活补助和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72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940元,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3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继续落实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取暖费生均180元。以上经费均补助到学校。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费补助的资助对象为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和非寄宿生。符合下列情况的应优先纳入资助范围:经乡村振兴局、民政、残联等部门确认的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学生,以及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生均标准为:寄宿生:小学1250元/年/生,初中1500元/年/生;非寄宿生:小学625元/年/生,初中750元/年/生,特教1750元/年/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寄宿生生活补助不以现金的形式发放,用于学生的伙食费;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打到学生或监护人银行卡里)。
3、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是就是我们平时吃的营养餐!每生每天5元,一年按200天的标准,每位中小学生每学年都能享受1000元的免费营养餐!(补助到学校,用于学生营养费)
4、托里县高中生就学享受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普通高中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30元(补助到学校)。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平均2000元,可分为2-3档,托里县分为每学期1200元、1000元、800元三档发放(打到学生或监护人银行卡里)。
5、滋蕙计划资助对象是本县普通高中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标准为考入自治区内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考入其他省(新疆之外)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打到学生银行卡里)。
6、“雨露计划”学生资助政策使用扶贫资金,资助对象为本县户籍在疆内外中(高)职学校就读的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学生,每生每学年能申请3000元的补助(打到学生银行卡里)。
7、低收入家庭大学生资助政策(援疆资金),资助对象为本县户籍在内地高校就读的脱贫户、低保户、孤儿、监测户家庭大学生,每人每学年能申请6000元的补助;在新疆高校就读的脱贫户、低保户、孤儿、监测户家庭大学生,每生每学年能申请4000元的补助(打到学生银行卡里)。
8、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生、入校前学生户籍在托里县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高专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20000元。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9、大学生毕业还能申请“学费代偿”。
对到自治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非中央部署院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其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由自治区本级财政代偿,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咨询电话:0901-3685337
托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