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诉托里县哈图镇吐孜托浪格村分户籍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5-12-31 19:3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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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群众通过12345热线反映,2005年结婚开始居住在托里县哈图镇吐孜托浪格村自建房,现想要分户但村委会以没有房屋产权证为由不予办理,让群众把户籍分到县城的房屋,群众要求尽快办理分户。望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塔城地区12345热线接到群众诉求后,列为一般诉求,按照“接诉即办”的原则转至托里县哈图镇人民政府处办。
托里县哈图镇人民政府接诉后高度重视,经核查,哈图镇派出所称按照常住户口登记第十八条: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的,需提交下列材料之一,均可立户:(一)私有房屋不动产权证(二)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权属文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合同和契税发票、不动产发票、增值税发票、土地使用证、拆迁安置协议、房产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未过户二手房屋的公证材料等。若您想要分户,您可在本周内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哈图镇派出所办理。群众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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