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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6 16:49:08 浏览次数:

       

       托市监罚送告〔2026〕002-1号

托里县塔斯提农牧民养殖专业合作社:

本局于2026年03月16日依法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托市监处罚〔2026〕018-2号),因你下落不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托里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托里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本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托市监处罚〔2026〕018-2号).pdf


托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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