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机构为托里县辖区探矿企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辖区探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工作,提升环评服务质量与审批效率,保障矿业权人依法依规开展勘查作业,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环评机构,供辖区企业自主选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目的
建立公开、透明、优质、高效的环评服务体系,为辖区企业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环评技术服务,助力探矿项目合法落地,同时强化环评文件质量管控,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二、服务范围
为本县行政区域内企业提供探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修改完善,以及配合环评审批、技术评审、公众参与等相关技术服务。
三、报名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
(二)技术能力满足要求:配备全职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及相应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数量与业务能力匹配,提供人员社保缴纳证明、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信用状况良好:近3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因环评工作违法违规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
(四)近3年内具有同类建设项目环评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批复文件等证明材料)。
(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环评行业规范,承诺与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审批部门无利益关联,不提供虚假环评文件。
四、需提交的材料
(一)法人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二)技术人员资料:注册环评工程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业绩证明材料:近3年环评服务合同、项目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信用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承诺符合信用要求及行业规范。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时间节点
(一)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3月13日。
(二)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审查时间: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7日,我局将组织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与实质核查。
六、组织与对接
由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托里县分局负责信息收集、政策指导与推荐对接;探矿企业自主择优委托,签订服务合同,依法开展环评委托与报批。
报名电话:0901-3681859
报名时间:工作日10:00-14:00,15:30-19:30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托里县分局
(托里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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