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06 18:4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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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市监罚送告〔2026〕001-1号
新疆金马龙祥农林股份有限公司托里分公司等10户企业(名单见附件):
本局于2026年03月06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托市监处罚〔2026〕016号),因你下落不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托里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托里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本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附件:1.《行政处罚决定书》(托市监处罚〔2026〕016号).pdf
2.新疆金马龙祥农林股份有限公司托里分公司等10户企业名单.pdf
联 系 人: 迪丽巴尔·阿尔西丁、黄湘丽
联系电话: 0901-3760007
联系地址: 托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托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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