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 公告
来源:托里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6-01-05 11: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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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依据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三章第一节第三款第五条等有关规定。现对超过承诺期限180天未投入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托里县众志商贸有限公司。依法予以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公告期内,托里县众志商贸有限公司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交回,逾期未交回,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公告期限: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13日。
咨询电话:0901-7601197
托里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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