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里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十二届托里县委第十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托里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日至9月30日,县委交叉巡察组对托里县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1月26日,托里县委巡察组向托里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托里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动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每条问题责任到人,定期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巡察整改情况,对整改中存在的困难及时协调解决,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工作任务。截至2025年2月26日,4个方面24条问题已整改完成,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有短板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有差距。
(1)政治学习流于形式,未做到结合实际深入学。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化“第一议题”制度落实,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研讨”、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结合主责主业开展学习交流研讨共计6场次,助推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审判工作实效。二是在学懂弄通《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修订版)》上持续用力,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对18项新审判质量管理指标的计算公式、计算口径、适用场景以及区间值等进行了全面解读,细化各庭室法官任务分解,推动实现审判质量和效率双提升。2024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施行的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体系中,没有设置一审裁判被改判率和生效裁判被改判率。截至目前,我院一审裁判被改判8件,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44.94%,下降16.61%,均呈现良好趋势。三是将类案检索纳入办案流程,定期开展专业法官会议,拓展“智审”思路和能力的同时,有效减少了裁判偏差,截至目前,已类案检索12件,召开专业法官会议3次,有效提升了速裁审判质效。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不扎实,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始终保持惩治司法领域腐败高压态势,紧紧抓住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深入查摆立案、审判、执行及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307个,并明确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团队负责人存在的风险点,针对各类人员风险点科学制定防控措施,使我院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推进。二是常态化开展廉洁教育和警示教育,开展专题廉政党课3场次,学习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5场次,开展节前廉政谈话2场次,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各庭室负责人廉政谈话47人次,组织全院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4部,与新任职中层领导干部开展廉洁提醒谈话1次,组织法院干警拍摄春节廉洁提醒短片1部,开展党纪学习测试2次。持续教育引导干警坚守司法为民初心,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筑牢思想防线。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履行本单位职能职责有弱项。
(1)多元解纷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每季度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人民调解培训工作,提升调解员处置矛盾能力。目前已开展线上人民调解员培训1次、现场培训3次,2025年1月至今已前往托里县各乡镇开展“调解行动”,成功调解130余件民商事案件,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形成良好成效。二是按照2024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严格依法规范民事案件立案和调解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民事起诉,一律编立“民初字”案号,进行诉中调解,不再诉前调解。三是根据每名法官擅长领域和各地乡镇的实际法律需求,对法官工作室按照“一村一法官”进行人员调整,并已常态化开展驻点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立案不及时,诉前调解执源治理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转变工作作风,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优化立案登记方式方法,对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认真审查,详细登记,确保信息准确,便于立案工作顺利开展。加强监督,每周定期检查立案登记制是否规范,对没有按照登记制标准登记的及时进行补充,确保每件受理案件有详细信息登记。严抓“来案就立”,严守立案时限。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出具书面裁定或决定,材料不齐全需补证的进行一次性告知。受理案件后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分流至调解小组和综治中心进行快速调解,对简单、易调案件委托至特邀调解进行调解,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在综治中心立案并出具法律文书。对案情复杂、标的额较高的,没有调解意向的案件进行分流,排期、送达、立案。依托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建设,提供在线立案、调解、送达等服务,实现案件精准分流,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推行跨域立案、网上立案,减轻当事人诉累,坚决杜绝久拖不立、超期立案情况出现。二是内部推进立审执协调联动运行。按照“诉前调解督促履行,立案阶段考虑执行,审判阶段兼顾执行”的工作要求,做到执行案件源头化解,截至目前,通过执前督促化解92件,未再出现拖延立案现象。外部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定期向政法委汇报执行特殊主体案件情况,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加强联动协作,形成执源治理合力。三是刑事涉财产刑案件,按照法律规定案件审结后及时移送执行,刑事审判庭与立案庭、执行局定期沟通,及时对移送立案的案件进行登记、跟踪和管理,对于移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商解决,截至目前,已完成移送案件32件,刑事涉财产刑案件办理效率得到有效提升。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案件审判不及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发回重审、抗诉案件按照时限要求及时进行立案,目前已对1件发回重审案件完成立案工作。同时充分运用线上送达模式,为不方便送达的当事人提供电子送达服务,截至目前,电子送达率已占60%以上,切实有效提升了送达效率。二是严格规范审委会会议流程,由审委员会委员逐项讨论中院答复意见,截至目前累计召开审委会会议5次,并已严格按照审委会决定执行。同时加大对案件的审理管理力度,建立审限预警机制,设置系统自动发送审限提醒,案件审理效率显著提升。三是依托法达网、案例库开展培训,覆盖干警55人,类案检索应用率得到有效提升,通过专业法官会议研究疑难复杂案件,审委会指导典型案例,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四是严格案款管理,全力保障案款发放规范、透明。发放案款时,执行一案一账户审批流程,确保每笔款项流向清晰。同时,制作未发案款台账,详细记录相关信息,方便跟踪管理。每月与财务部门仔细核对案款明细及大账户案款,对每一笔反复核实,完成核对后由财务签字确认,确保数据准确,按时发放,截至目前无超期未发案款。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全面践行“如我在诉”理念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院领导接访责任制,每周二由领导班子成员坐班,日常由各庭室长及法警队队长坐班接访,并制定信访值班表,安排专人做好来访群众登记,信访案件明确承办部门和承办责任人,对重点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2024年受理的18起信访案件,及2024年12月至今受理的1件信访案件,现已全部办结。二是由执行局建立信访台账,做实“有信必复”,要求执行干警在处理信访案件时,严格按照规范流程,从案件受理、调查、沟通到反馈,每个环节都要清晰、准确地向信访人解释法律依据和处理过程,确保信访人充分理解案件处理的合理性,截至目前,执行局无未化解信访案件。三是由案件承办法官负责做好释法析理、判后答疑,要求各承办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具体案件对法律规定、证据采信、裁判逻辑等内容向当事人进行详细解释,提升答疑质量,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开展相关业务培训1次。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解决执行难问题不彻底,案件执行效率不高。
(1)执行到位率低,退还诉讼费拖延迟缓。
整改情况:一是以“小标的,大民生”专项活动为契机,夯实干警“小案不小办”意识,由执行局局长带队开展夜间执行活动,集中执行力量,加大执行力度,不断提升执行效果。小标的案件。2024年申请标的642.21万元,执行到位金额226.91万元,2025年申请标的1060.29万元,执行到位金额355.06万元,执行到位率上升1.84个百分点。涉民生案件。2024年申请标的126.16万元,执行到位金额49.39万元,2025年申请标的103.48万元,执行到位金额400.14万元,执行到位率上升13.29个百分点。二是严格执行诉讼费交纳办法,按照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退费。针对5件未退费案件,建立台账,及时跟踪退费,目前均已完成退费并未再出现此类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方面有不足
1.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短板。
(1)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层层传导责任压力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作为领导班子重点学习内容组织了再次学习。二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及时传达学习纪委及上级法院有关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自觉认领工作任务,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时调整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工作方案。目前已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听取了班子成员下半年履行“一岗双责”情况,针对薄弱环节和短板,及时提出工作要求,细化职责分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三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监督检查工作抓在经常、融入日常,重点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纪律作风、防止司法干预“三个规定”、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紧盯重点对象,紧盯权力集中的“关键岗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处置,截至目前,发出审务督察通报3期,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3人。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党组日常监管失之于“宽”“松”“软”,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频发。
整改情况:一是始终保持惩治司法领域腐败高压态势。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充分结合本院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认真分析本院存在的廉政风险隐患,制定完善相应的防控措施,及时堵塞风险漏洞。二是紧盯重点对象,对权力集中的“关键少数”和审判执行岗位,加大审务督查的力度和频次,截至目前,发出审务督察通报3期,并持续关注后期整改情况,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准确运用“第一种形态”及时提醒,截至目前,党组已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3人。三是常态化开展廉洁教育和警示教育,截至目前,学习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5场次,开展节前廉政谈话2场次,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各庭室负责人廉政谈话47人次,组织全院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4部,与新任职中层领导干部开展廉洁提醒谈话1次,组织法院干警拍摄春节廉洁提醒短片1部。
(3)开展廉洁文化建设和警示教育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由党组结合本院实际,专题研究制定《托里县人民法院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二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定期总结通报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经常性组织观看纪委制作发布的警示教育片,将法院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作为警示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全院干警的学习,截至目前,组织学习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5场次,组织全院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4部。三是积极开展廉洁教育,组织干警通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办廉洁文化大讲堂、发放廉洁家书、创建法院廉洁文化墙、拍摄原创春节廉洁提醒短片、开展党纪学习测试等多种方式,将廉洁教育融入干警日常工作生活,营造良好氛围,提升廉洁意识。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损害群众利益。
(1)涉嫌违反法律规定,在已查明执行标的物权属有瑕疵的情况下仍就案办案。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履行财产调查职责,对已办理的执行案件进行“回头看”,开展分析研讨会,指出问题所在,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完成整改。二是组织执行局全体干警线上线下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不断提升执行干警党纪国法意识,有效推进干警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并定期组织执行局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谈心谈话,强化执行干警纪律作风。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工作中涉嫌弄虚作假,造成他人利益受损。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执行局全体干警线上线下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不断提升执行干警党纪国法意识,有效推进干警在思想上提高认识。二是严格履行财产调查职责,对已办理的执行案件进行“回头看”,开展分析研讨会,指出问题所在,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完成整改。三是组织执行局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1部,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2次,开展谈心谈话1次,对2名执行干警运用“第一种形态”,持续强化执行干警纪律作风。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公车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
(1)公务用车过路费及油料费报销票据无派车单。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派车审批流程,制定统一规范的派车单模板,明确要求填写出车时间、事由、目的地、返回时间、乘车人员等详细信息。实行派车单逐级审批制度,由用车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派车,严禁无派车单、事后补单等情况。整改后,派车单填写规范率达到100%,有效杜绝了无派车单用车的情况。同时已完善《托里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后期财务活动更加规范,保障单位的财务安全。二是对2021年-2023年未按财务规定计入公车运行维护费用的凭证进行查阅、复印,并根据凭证号、收款人、金额等列出台账,避免后期再出现此项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公车运行维护支出有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车辆维修管理,建立车辆维修申报和审批制度。车辆需要维修时,驾驶员填写维修申报单,详细说明维修项目和原因,经综合办公室(法警大队)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送指定维修厂维修。维修过程中,车管部门跟踪监督,确保维修项目真实、合理。维修结束后,严格审核维修发票和清单,建立完整的维修档案。二是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制定实施《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季度通报制度》,截至目前已在院内开展通报1次,再未出现此类问题。三是严格执行《托里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后期财务活动更加规范,保障单位的财务安全,同时提升公务用车使用效率,确保费用开支更加规范。未出现无车辆维修申请审批单及详单等现象。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办公费支出把关不严,支出不规范。
(1)“三公”经费内控管理不严格,资金支付存在风险。
整改情况:完善《托里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后期财务活动更加规范,保障单位的财务安全。对资金拨付到个人账户6笔计8.71万元,2笔计0.8万元支出存在开票单位与实际收款人不相符的凭证进行翻阅并复印。由资金拨付到个人账户的收款人或公司提供说明,其中三笔为商家提供发票时所留账号为个人账户。两笔开票单位与实际收款人不相符的问题由收款方出具说明或提供转账银行回单作为印证。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付款凭证附件不全。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托里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后期财务活动更加规范,保障单位的财务安全。二是对支付劳务派遣费时分管领导未签字的发票进行补签,并将劳务派遣协议和代发工资协议补充至凭证中。三是对加班餐费、慰问费、发放福利费缺少的花名册、汽车租赁用途、采购合同、竣工验收缺少的相关资料做出情况说明,在后期财务活动中严格审核资料,原始凭证完整后再进行支付。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固定资产登记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托里县人民法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确保我院资产得到充分使用,减少浪费,提高财务准确性和透明性。二是将2022至2023年,3笔数字法庭设备按照“一物一卡片、一物一登记”在固定资产系统进行拆分,已将净水机、帕拉丁越野车、煤气灶录入至固定资产系统。三是已建立固定资产进、出台账,并明确只能通过资产核销登记台账登记后进行核销,做到了账实相符。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党组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偏差。
(1)“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机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组成员对民主集中制及“三重一大”相关要求有力更深入的理解和把握,为严格落实制度奠定了思想基础。二是严格依照优化后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流程,在涉及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中,提前进行预审并形成报告上交党组审议,会上充分讨论并发表意见,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得到提升。三是指定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进一步规范了记录要求,充分体现了会议讨论过程与成员意见。目前党组会议各项相关工作已按要求有序推进。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
(1)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搞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制定托里县人民法院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工作方案,严格“四个必谈”的工作要求,做到主要负责同志与每个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之间相互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必谈,党组书记同所属党支部书记必谈,使“四个必谈”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打牢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基础。二是进一步严肃党支部组织生活。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相关要求,在会前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查摆自身问题,并认真分析问题症结。同时在主观上、思想上进行深刻检视,找准思想根子上的问题,针对问题明确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确保组织生活会高质量召开。三是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时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做到相互批评从具体事情、具体问题入手,从政治上、思想上、作风上提意见,坚决克服不想批评、不敢批评的倾向,真点问题、点真问题,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流程,党员大会测评后,党支部根据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情况,结合党员现实表现,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每名党员形成评定意见,将党员评议结果向党员反馈,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院党组审批,并报上级党委备案。二是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等内容纳入党员集中学习内容,定期组织党员开展学习。2024年12月至今,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4场次,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学习2场次。三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制定《托里县人民法院党支部不合格党员教育帮扶方案》,对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建立“一对一”帮带措施。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发展党员工作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发展党员流程相关规定,对2022年发展委员会议进行自查,对不规范的会议记录按要求规范整改。二是细化发展党员工作流程。紧扣发展党员的5个阶段25项程序,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针对易错易漏项,定期对从事发展党员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升党务工作者工作质效,提高发展党员工作水平。2024年12月至今,组织党务干事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业务培训2场次。三是严格审核把关。严格履行党支部书记党支部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全程把关,对发展党员档案材料,特别是在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关键节点,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发展党员各环节程序完整、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干部梯队未建立,存在干部接续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托里县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股级(中层)岗位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办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全院干警学习计划,截至目前,组织学习3场次。二是建立完善股级干部梯队台账及股级干部花名册,对长期空缺的股级干部岗位,积极与组织部沟通,已按照《托里县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股级(中层)岗位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办法(修订稿)》相关程序要求,已完成股级(中层)干部调整配备7人。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1.党组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将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坚决扛实党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亲自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分管部门、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坚持巡察整改与中心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专题召开会议,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稳步推进,台账式管理,确保问题逐条逐项整改到位。二是党组书记带头把自己摆进去,以上率下抓整改,层层传导压力,督促落实整改。整改期间,院党组会议先后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3次,各党组成员逐一研究整改事项、破解工作难题,截至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均已整改完毕。三是已将长期整改任务分解为年度工作目标,纳入日常工作计划,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巡察整改成效,常态化巩固整改成果。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真改实改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案卷存在的问题,已责令案件装订人对卷宗误装等问题进行了修正,针对裁判文书中出现的问题,已责令承办法官对存在的瑕疵进行裁定补正。二是加强审判执行业务培训,由审管办组织开展法官、书记员、执行员加强文书智能编写系统运用的学习和使用,及时补齐问题短板,有效促进法官、书记员、执行员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整体提升。三是严格落实《托里县人民法院案件评查制度》,强化案卷评查力度,对于出现问题的干警及时进行反馈提醒,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出现。
二、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通过本次巡察整改,我院政治建设显著加强、司法公信力持续提升、纪律作风明显好转,但是目前的整改成效还是阶段性的,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仍需要常抓不懈、持续用力。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意见,坚持克服“过关”思想,持之以恒抓好后续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改彻底、改到位、见实效。
(一)坚持常态整改。对巡察整改“后半篇”工作紧抓不放,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全面梳理巡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围绕已经整改完成的任务,着重加强成果巩固和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紧盯不放、务求实效,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对整改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及时分析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确保每项任务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二)构建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着力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针对整改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我院已新建制度4项,修订完善2项,推动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今后我院将持续加强对现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更加规范高效的工作流程,确保制度执行不走样、不变通。
(三)提升司法为民质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服务群众的实际行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司法作风,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不断优化审判执行工作机制,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巩固立案登记制成果,完善审判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以高质量整改助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整改带来的新变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托里县人民法院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01-6680716;电子邮箱:xjtctlxrmfy@163.com;邮件请寄:塔城地区托里县人民法院。
中共托里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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