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里县文旅局党组织关于十二届托里县委第八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托里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8日至4月1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托里县文旅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6月11日,托里县委巡察组向托里县文旅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整改期间,托里县文旅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采取有力措施扎扎实实推进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推进文化、体育、广播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1.“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
一是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
整改情况:6月28日、7月11日党组理论中心组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等。6月21日局党组召开关于文旅局2024年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会,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并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测试;歌舞团创作歌曲《我等待的春天》;舞蹈《为了大地而舞》《汉唐舞丽人行》《姑娘追》《美如月亮》《萨吾尔登》等12部优秀文艺作品。
二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体育、广播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6月21日全局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7月12日全局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7月19日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8月9日全局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对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二是托里县文化馆石榴籽小分队6月-8月开展4场次“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文化送下乡活动;托里县博物馆7月4日在庙尔沟镇冬窝子大营开展“建设美丽新疆 共圆祖国梦想”--新疆四史流动博物馆进牧区活动;托里县图书馆宣讲小分队6月24-6月26日在牧区连续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 增强文化自信”主题宣讲活动;8月18日在托里县生态园举办“金色托里”首届冬不拉弹奏大赛暨同弹一首歌大型展演活动。
2.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有差距。
一是打造文化品牌力度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8月18日由托里县委宣传部主办、托里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及新疆“思路欢歌”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承办的“金色托里”首届冬不拉弹奏大赛暨同弹一首歌大型展演活动,在托里县生态园景区隆重举办,参赛人员是来自各乡镇近500名冬不拉弹奏爱好者;二是在生态景区积极开展百日文化广场活动,截至目前共开展9场次。 7月4日,托里县歌舞团将特色歌舞演出带进老庙尓沟镇怪石滩。8月29日将本溪与托里两地互演活动带进老庙尓沟镇怪石滩;三是8月15日-17日在文旅局主要领导的带领下,文旅局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地区组织开展的旅发大会及塔城市手风琴艺术节,此次共携带托里县相关企业商品,如:天山小哥系列产品、绿洲源系列产品、吉萃元系列产品、干果等,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有效的提升了托里县特色农产品的品牌知名度。
二是非物质文化传承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联合教育局开展非遗传承进校园活动,已完成了23课时;2024年7月4日开展以“心手传承,鲜活匠艺”歌颂幸福托里、共圆祖国梦想”为主题的第二届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进景区活动,2024年8月17日依托“金色托里”首届冬不拉弹奏大赛活动展出非遗手工项目32项;二是7月举办哈萨克族芨芨草编织技艺培训班1场次,培训学员40余人;三是积极争取上级部门非遗专项资金,国家传承人每人补助20000元,自治区级传承人每人补助5000元。
3.落实文物保护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力度。1.通过“6.12文化遗产日”在博物馆对来参观的群众开展了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30份;2.在2024年7月份,利用流动博物馆进景区、社区、乡镇进行了5场次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常识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000份;3.利用“博物馆里的思政课”对青少年进行文物保护宣传教育,2024年7月已对青少年开展了3场次的宣传教育,惠及350名学生;4.走村入户面对面开展文物保护法宣传,文物保护人员在6月至8月,深入牧区、村庄街道,进入群众家中开展了入户宣传,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各族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惠及群众580人次;5.通过线上进行文物保护法律常识宣传。2024年6月、8月通过托里县图书馆微信公众号进行了2次线上宣传;二是为进一步加强托里县文物保护单位队伍建设,于2022年5月成立了托里县文物局(托里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加挂“托里县文物局”牌子),具体工作由文旅局统筹协调,并把野外文物看护员纳入文物保护队伍,每月定期开展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巡查工作;三是在2023年8月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涉案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加依尔山牧场石堆古墓葬被破坏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涉案单位于2023年9月缴纳了罚款;责令涉案单位已将墓葬封土回填,并在墓葬周围设立了保护围栏,该项工作已于2023年10月24日前完成;四是托里县现有74处文物保护单位,在2024年4月至6月期间,完成了托里县35处文物保护单位常态化巡查,7月至8月底完成了29处文物保护单位的常规巡查。
4.推动旅游事业发展措施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文旅局已针对托里县旅游景区实际积极谋划出如:3000年融情——塔玛牧道一日游线路、北疆托里情——沿省道318一日游线路、沿S318北疆黄金旅游线路、沿S335环塔旅游线路、自然景区纯生态游线路等10条旅游线路;二是文旅局积极与县委宣传部外宣办对接制作了一部2分24秒名为《魅力托里》的旅游宣传推介短片;三是通过积极对接托里县沙孜湖景区建设项目已于2024年7月15日复工,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建设。
5.文化行政执法能力不高。
一是执法程序规范性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在线培训考试系统按时参加学习;2024年9月3日全体人员参加地区线上行政执法培训,并参加测试;二是将执法工作制度,纳入日常学习,确保办案程序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三是于2024年8月16日,分管领导对涉事执法人员阿曼·米拉提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
二是法律条款适用随意性大。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在线培训考试系统按时参加学习;2024年9月3日全体人员参加地区线上行政执法培训,并参加测试;二是将办案流程纳入日常学习,严格按照办案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操作规程,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和执法办案水平;三是于2024年6月24日对当月办理案件进行讨论审查,确保案件处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三是维持文旅行业市场秩序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日常监管,于6-8月对托里县5家歌舞娱乐场所采取错时、突击、暗访等方式进行检查15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二是设立了投诉电话12345,举报电话3761022,及时回应和处理公众关切的问题;三是7月暑假期间联合教育、公安部门开展娱乐场所夜间检查4次,派出检查执法人员7人。
6.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局党组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2024年6月17日召集各馆所队办进行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排查风险点并形成会议记录和研判报告;二是定期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总结评估,2024年6月20日向县委宣传部上报托里县文旅局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报告,每年度上报文旅局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通报。
7.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保密学习计划,于2024年6月、8月对《自治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办法(试行)》及保密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二是按照《自治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各馆所6月以来组织开展的各类文化活动信息,进行审核并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存在短板
1.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
一是报销款项打入个人账户。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6月28日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二是重新修改了《财务支出审批表》,增加了财务审批人员。
二是票据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12日集中学习了《行政事业单位报销财务制度》;二是重新核对了支付相关印证材料和实施方案,水果款附上明细清单。
2.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19日集中学习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中央对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央对地方公共图书馆 美术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二是经核实干部职工冬季破冰除雪任务,文化馆、博物馆、体育馆门前属于公共区域,未列入干部破冰除雪任务中;三是经核实,根据三馆免费开放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文化馆使用免费开放资金支付第三季度“访惠聚”驻村工作科技文化健康法律巡查服务活动餐费符合规定,并将相关情况说明上报县纪委监委第二监察组。
3.公务用车加油管理有漏洞。
一是违反财务管理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12日集中学习《公务用车加油卡使用管理制度》;二是审核充值燃油票,并进行挂账。
二是油卡脱离财务监管。
整改情况:一是合理控制燃油费充值金额;二是把办公室送回的加油费小票,及时做账。
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了干部职工继续教育报销依据;二是核对已报销继续教育人员、金额等明细;三是全额追缴了报销款,并上缴国库。
5.固定资产管理混乱。
一是固定资产未登记。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对新G31365进行了评估,评估后金额15000元,录入了固定资产;二是分别对托里县全民健身中心、生态园11人制足球场、体育公园和排笼式球类运动场录入固定资产;三是2024年6月28日集中学习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
二是固定资产划转下拨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对购置牧家乐配套设施、访惠聚固定资产等进行了划拨和调减;二是2024年6月28日集中学习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三是对划拨、调减及新增的固定资产进行账务处理。
三是固定资产出借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5月追回借用电子琴,并登记入库;二是确定文化馆馆长负责整体监督管理,副馆长负责出借的具体实施工作;三是2024年6月7日开展了固定资产出借管理培训班;四是建立完整的出借登记台账,并详细记录,为后期管理跟踪提供保障。
6.项目管理有漏洞。
整改情况:于2024年7月30日对已完工的全民健身中心等6个项目的竣工图完成盖章工作,为后期维修改造提供保障。
7.三务公开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6月24日向全局干部职工公示《县委第二巡察巡察文旅局党组情况的反馈问题整改台账》;7月1日对文旅局机关党支部排查不合格党员进行了公示;8月20日对8月党员交纳党费情况进行了公示,按时将每月工资表进行公示;二是规范公开程序,严格按照公开原则对公开内容进行完善和更新,每季度梳理留档。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到位
1.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一是领导班子深度融合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7月10日-12日开展2024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加强沟通,互提问题6条;二是根据机构设置和工作需要,于2024年8月4日文旅局党组会议研究,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和权限,加强重点工作的信息共享和沟通,确保班子成员之间的紧密配合和信息畅通;三是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9次,共同商讨问题,积极配合协调,共同推动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