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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托里县困难群众救助标准的公告

来源:托里县民政局 作者:网站管理员1 发布时间:2020-05-15 22:00:54 浏览次数:

一、城乡低保标准:

城市低保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00元/月,社会化发放;

农村低保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004元/年,社会化发放。

二、城乡特困供养人员标准:

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原来的集中供养600元/月、分散供养470元/月,统一提高到800元/月。社会化发放;

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原来的集中供养520元/月提高到700元/月,分散供养343元/月提高到500元/月。社会化发放。

三、照料护理补贴标准:

按照城乡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为全自理、半自理、全护理。全自理补助标准100元/月、半自理补助标准300元/月、全护理补助标准500元/月。社会化发放。

四、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孤儿集中供养由原来的900元/月提高到1100元/月,分散供养由原来的600元/月提高到800元/月。

五、临时救助补助标准:

临时救助补助标准为500-5000元/次。原则一年救助一次。

六、执行时间

此次调整提高后的城市低保标准和城乡特困供养人员标准从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同时废止2019年以前的各项困难群众救助标准。

 

 

托里县民政局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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