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合特古力·木甫提汗等2名同志(企事业)申报工伤的公示
来源:人社局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03-09 15: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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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研究,巴合特古力·木甫提汗等2名同志符合要求。现将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1. 巴合特古力·木甫提汗(女、45岁、2019年1月9日事故时间) 托里县铁厂沟镇园林环卫处
2. 米来·哈吉太(女、43岁、2018年12月4日事故时间) 托里县供热公司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研究,巴合特古力•木甫提汗等2名同志符合要求。现将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1. 巴合特古力•木甫提汗(女、45岁、2019年1月9日事故时间) 托里县铁厂沟镇园林环卫处
2. 米来•哈吉太(女、43岁、2018年12月4日事故时间) 托里县供热公司
公示时间2019年3月9日至3月13日
监督电话: 0901-3686552
托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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