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莉同志(企事业)申报工伤的公示
来源:人社局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02-27 19: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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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研究,王莉同志符合要求。现将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1. 王莉(女、50岁、2018年1月20日事故时间)托里县新路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时间:2019年2月27日至3月1日
监督电话:0901-3686552
托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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