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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消费的提示

来源:托里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5-12-04 17:58:02 浏览次数:

电动自行车已成为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其产品质量和使用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引导消费者科学安全消费,托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发布如下安全消费提示:

  一、选购环节

  1.优选正规渠道。建议通过品牌专卖店、官方旗舰店等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渠道购买,避开无营业执照的路边店、流动摊贩及来源不明的二手车辆贩卖点,在购买过程中请注意索要发票,确保产品质量溯源和售后服务保障。

  2.确认标准合规。自2025年12月01日起,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的电动自行车禁止销售。购买时需重点核查核心参数,如最高车速(小于等于25km/h)、整车质量(含铅酸电池小于等于63kg、其他电池小于等于55kg)、电池类型、建议使用年限、生产日期等内容,并具有北斗模块、4G或5G公网通信模块等配置。同时应配备符合《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2022)且经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头盔

  3.核查认证标识。仔细查看车辆是否标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CCC),核对认证信息与产品参数一致,通过国家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强制性产品证书状态是否为“有效”。

  4.查验产品细节。检查整车铭牌信息(制造厂名、型号、生产日期等)完整清晰,扫描车身二维码,核对信息与铭牌、合格证标注是否一致;外观无变形、裂纹、划痕,电池接线端无锈蚀、松动。

  5.拒绝非法改装。坚决不购买私自加装车篷、货架,改装电池容量、调高车速,或解除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此类车辆不仅会增加安全风险,还易引发交通事故,给您和他人出行安全埋下隐患。

  二、使用环节

  1.规范充电行为。请使用原厂配套充电器充电,不用不同品牌、型号的充电器;充电时远离纸箱等易燃可燃物,严禁在室内、楼梯间、过道、电梯轿厢内停放或充电,杜绝“飞线充电”“电瓶入户充电”;充电时间不宜过长,充满后及时断开电源,避免过充引发电池鼓包、起火。

  2.定期维护保养。定期检查电池是否存在鼓包、漏液等异常,若出现问题立即停用并联系品牌售后更换同型号合规电池;定期检修刹车、轮胎、灯光、喇叭等部件,确保刹车灵敏、轮胎气压充足、灯光正常,及时更换老化、破损的零部件。

  3.安全文明骑行。骑行时必须佩戴符合《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2022)标准的安全头盔,严禁用普通自行车头盔或安全帽替代;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超速、不载人载物;雨天骑行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路况,保持安全车距。

  三、售后服务

  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向商家索要正规发票、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凭证,便于后续维权。

  若发现商家存在销售不符合标准产品、伪造3C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或购买的车辆出现质量问题,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托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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