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14日 星期三 |

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 第23个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日期:2025-04-27 21:15:16 来源:托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点击:

2025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23个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职业健康是指在工作场所内,人们从事职业活动时身体和心理的健康状态。职业健康涉及工作环境、工作强度、工作方式等多个方面,是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广泛应用,以及新的职业、工种和劳动方式不断产生,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更加复杂多样,职业暴露人群随之增多,职业健康逐渐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一、了解职业病危害

守护职业健康从了解职业病危害开始。职业病危害作业是指劳动者在职业过程中接触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主要分为粉尘、化学物质、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和放射性因素等。

1、常见的粉尘如矽尘、煤尘、石棉尘、云母尘等。作业人员长期吸入可导致尘肺病,严重损害肺部功能,甚至导致劳动能力丧失。在矿山、建筑、制造业、水泥生产等行业易发。

2、化学物质如铅、苯、汞等。作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接触上述化学物质可能导致急性中毒、慢性中毒,甚至致癌。在化工、印刷、电子制造、电镀等行业易发。

3、物理因素如噪声、高温等。长期暴露在85分贝以上的环境中,会影响听力,可致噪声聋;长时间处于高温下,易引发中暑,严重时可危及生命。

4、生物因素如布鲁氏菌、炭疽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作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接触上述生物因素可能引发传染病。多见于畜牧业、林业。

5、放射性因素如电离辐射中α、β、γ射线或中子等。其危险之处在于部分射线粒子具备较强的穿透性,且可在生物体内富集,辐射伤害持续时间较长,一旦进入人体,会对健康造成多种损害。

二、保障职业健康要多管齐下

1、保障职业健康需要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共同努力,采取综合性的措施。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职业健康工作。《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中有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职业健康保护相关政策文件的发布,旨在不断加强职业健康保护,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工作与监督管理机制,提高职业病综合防治能力和水平。

2、用人单位作为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应为劳动者创造有益于健康的环境和条件,有效控制职业性有害因素,改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通过健康企业建设、争做“职业健康达人”、职业健康科普宣传等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构建全人群、全周期的职业健康保护共识。

3、劳动者作为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应充分认识到职业健康的重要性,遵守职业健康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职业健康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行使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的能力。积极学习正确的职业健康知识,了解工作环境中的危害因素,采取积极行动保障自己的职业健康,养成健康的生活与工作方式,主动预防职业病和工作相关疾病。

三、职业健康检查须重视

职业健康检查是早期发现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禁忌证,减轻职业病危害后果的重要措施。用人单位安排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是法定义务。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者必须定期参加职业健康检查。

一旦劳动者被认定为法定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