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安检查站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保障公安检查站依法履行职责,提升治安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自治区公安厅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检查站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审查阶段。按照立法工作程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和有关组织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建议。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广大人民群众和有关组织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自治区司法厅,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来信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泉街626号,自治区司法厅立法二处,邮编:830000
电子邮箱:lfec_xjsf@sina.cn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5日。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检查站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 202303011116312077.docx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