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县域城镇保障性住房领域公租房管理,严厉整治违规入住、转租、转借、空置及欠租等行为,促进公租房管理规范化,根据《托里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托里县城镇保障性住房领域公租房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近期对全县的公共租赁住房进行专项清理整治,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内容 1.转借、转租或擅自调换所承租公租房的; 2.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 3.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租房的; 4.隐瞒、虚报或者伪造住房、人口、收入、财产状况,不符合承租条件的; 5.损坏、破坏公租房,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结构和配套设施,拒不恢复原状或者不当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的; 6.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7.未经分配私自占用公租房的; 8.拆迁已安置到位仍占用临时过渡公租房的; 9.未经批准私自占用临时过渡公租房的; 10.私自转租、转借临时过渡公租房的; 11.违规多占临时过渡公租房的; 12.承租人在居住期间拖欠水、电、暖及其他费用的; 本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接受全县群众监督,受理群众举报,举报经查实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条件的,一律予以清退。 监督举报电话:邹金银(政府办) 0901-3683646 许 静(住建局) 0901-3684650 托里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