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托里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 |||||||
序号 | 案 号 | 处罚时间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案由 | 处罚依据 | 处理情况 | 备注 |
1 | 新塔托交执运政[2025]0003号 | 2025年2月17日 | 新疆兴塔运输(集团)塔城**有限公司 | 使用未持有合法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 | 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七条条,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八十一项 | 给予罚款壹仟元整(¥3000.00)的行政处罚 | |
2 | 新塔托交执运政[2025]0004号 | 2025年2月21日 | 托里县**运输有限公司 | 1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的10% | 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 | 给予停业整顿15天行政处罚 | |
3 | 新塔托交执运政[2025]0005号 | 2025年2月25日 | 努*汉·马**汉 | 未按规定对新G16**0号道路运输车辆进行年度审验 |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二条,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百四十项 | 给予罚款伍佰元整(¥500.00)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