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2024年6月11日,县委第五巡察组组长陈现洲同志代表巡察组向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托里县分局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托里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徐卫国同志对抓好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朱宏斌同志对分管单位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托里县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王建全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4月15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托里县分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担当,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巡察组提出,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托里县分局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土壤污染管控、环境监管执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
会议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压实政治责任,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要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抗实整改责任,坚决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会议强调,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托里县分局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和对人民负责的政治高度来认识整改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落实政治责任,全面完成巡察整改任务。要强化政治担当,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正确对待,切实整改。强化责任追究,主动担当作为抓落实。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托里县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王建全同志表示,此次县委对托里县分局的巡察工作,是对我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规党纪的一次集中检验,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站位全局,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当作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改进工作作风的机会,一次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
托里县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托里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第五巡察组有关成员,托里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成员、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托里县分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部分企业代表等共24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