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里县文物管理所是托里县文物保护机构,主要职责任务包括:(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文物保护的政策和措施,制定全县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依法对全县文物保护工作实施行政执法管理,检查、监督文物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3)抓好文物库房管理,确保库藏文物安全;(4)配合塔城地区文物局做好野外考古发掘工作;(5)审核报批文物维修和涉及文物保护的建设项目方案;(6)实施对文物市场、文物游览场所的监督、检查;(7)开展对有关文物保护的科学研究、技术咨询和培训。
负责人:李馆长
联系电话:0901-368861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节假日除外)
邮编:834500
单位地址:托里县喀拉盖巴斯陶北路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