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内容 |
本人是原塔城地区煤矿医院职工,2006年与托里县人民医院合并为托里县人民医院铁厂沟分院,2007年2月6日-2008年11月7日借调到托里县人民医院,2008年托里县人民医院植树,因为我身体原因不能完成,让我交植树钱160元,我说我工资在铁厂沟,植树钱也按照铁厂沟分院的扣,托里县医院说两头扣一头,托里县医院的植树钱交了,铁厂沟医院的植树钱就不交了,所以我把160元现金交给当时高干病房的护士长沈莉。铁厂沟分院会计李华到托里出差的时候在我那里吃住,我告诉李华:我给托里县医院已经交了160元植树钱,铁厂沟分院扣植树钱的时候就不要扣我的,当月发工资的时候李华仍然扣了我350元植树钱,我打电话问李华,她说他们(铁厂沟分院)每个人都扣了350元。我说你们每个月扣350元,我一个人扣350+160=510元,我有钱吗?你来我这的时候,我给你说托里县医院已经扣过植树钱了,你不要再扣了,你怎么还扣?我有钱吗?得两头扣!我去找当时托里县医院后勤科邱科长,他说两头只能扣一头,怎么能两头扣呢?当时借调到托里县人民医院的还有汪国洋和邸翠萍两人,他们也只扣了一头的钱,现在铁厂沟医院在编人员也有借调的,扣这些费用也只扣一头,我凭什么就得两边扣呢?现本人要求返还多扣我的植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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