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单位:托里县人民政府 | 主办单位:托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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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04 05:54:09 浏览次数:5248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特编制《托里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托里县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托里县人民政府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托里县人民政府领导简历、工作分工;
2、托里县直各单位领导分管工作;
3、机构设置、主要职能;
4、托里县委、县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5、托里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6、托里县人大议案处理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8、城乡建设(抗震安居、城市住房保障)等服务信息;
9、交通、电力、通信、工业经济、安全生产等服务信息;
10、气象、抗灾、救灾等服务信息;
11、工商、质量、资源、人口、环保等服务信息;
12、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影电视、食品药品、地震等服务信息;
13、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应对情况及工作动态等服务信息;
14、托里县电子政务工作方针、政策、工作规划、计划、规章制度、工作规范指南、工作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及考核评估情况;
15、扶贫、养老、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6、政府工作动态,包括政府全体会、常务会等重要会议等信息;
1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有关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请在托里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查询。
(二)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托里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jtl.gov.cn/)和档案馆(地址:托里县复兴北路142号)、图书馆(地址:托里县文化西路水利局旁边)设置查阅场所两种形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方法
1.通过互联网登录托里县人民政府网站首页的“政务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通过在托里县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获得政府公开信息。
政府工作报告查阅方式:可通过托里县人民政府网(www.xjtl.gov.cn/)获取政府工作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托里县人民政府或托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托里县信息化中心
办公地址:托里县喀普其克北路县委五楼信息化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01-3688810
传真电话:0901-3687099
邮政编码:834500
(二)申请内容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通信地址;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受理机关名称。
申请人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同时上传或提供身份证明。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托里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托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或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打印,申请表复印有效。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信函。通过信函提出申请的,应填写申请表,收信人名称请注明“托里县信息化中心”,并在信封正面左下角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通信地址:托里县喀普其克北路县委五楼信息化中心;联系电话:0901-3688810;邮政编码:834500
2.当面提交。通过当面提交申请的,请提前电话联系确认。
地址:托里县喀普其克北路县委五楼信息化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01-3688810。
3.传真。通过传真提出申请的,应填写申请表,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后应电话联系进行确认。传真号码:0901-3687099。
(四)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5.本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行政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本省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五)答复时限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三、不予公开
(一)国家秘密;
(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事项;
(四)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依法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程序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托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工作机构名称:托里县信息化中心。
办公地址:托里县喀普其克北路县委五楼信息化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
至20: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01-3688810。
传真号码:0901-3687099。
互联网联系方式:274786039@qq.com。(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意见建议,不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查看第二部分“依申请公开”。)
四、监督与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表下载:托里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