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自治区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12月21日共下达我县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21万元,均为巩固脱贫成果任务资金。资金下达后,托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村申请、乡审核、县审定”和“两上两下”申报审批程序,以2024年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为基础,以2024年度项目计划库为根据,结合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成果,合理分配安排资金,重点用于示范村创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持续增收、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目前已完成县级项目评审、审定工作。
结合塔城地区乡村振兴局组织13个行业部门对托里县2024年自治区提前下达衔接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计划表评审情况,初步建议对本次到位的2024年自治区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21万元安排实施14个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按照项目公告公示管理要求,现在托里县人民政府网内进行公示。
监督举报电话:0901-3681822
全国扶贫(乡村振兴)工作监督举报的电话号码:12317
附件:塔城地区托里县2024年自治区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备案表.xlsx
中共托里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