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振[2023]37号)文件精神,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新乡振〔2021〕32 号)管理办法。此次共下达托里县2024年度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补助资金9728万元,文件收悉后,托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项目评审会,托里县乡村振兴局、发展改革委、统战部等主管部门联合财政局,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要求,以2024年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为基础,以2024年度项目计划库为根据,结合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成果,合理分配安排资金,优先用于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带动增收强的项目。重点用于“粮棉果畜”等涉农产业集群发展,支持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持续增收、支持到人到户项目、产业发展、金融政策帮扶、雨露计划、乡村建设、示范村创建等项目。围绕“巩固提升县”重点目标任务,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确保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
结合12月22日塔城地区乡村振兴局组织14个行业部门对托里县2024年中央提前下达衔接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计划表评审情况,及项目评审会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审核情况,对本次计划将到位的2024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728万元安排实施54个项目(其中:巩固脱贫成果任务资金7538万元安排实施44个项目、以工代赈任务资金1434万元安排实施6个项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756万元安排实施4个项目)。按照项目公告公示管理要求,现在托里县人民政府网内进行公示。
监督举报电话:0901-3681822
全国扶贫(乡村振兴)工作监督举报的电话号码:12317
附件:塔城地区托里县2024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备案表.xlsx
托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