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期到位光伏收益资金分配事宜,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同意将近期到位的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资金60.43878万元进行资金分配,按照《托里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细则》《托里县光伏扶贫建设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分配给22个贫困村及托里县金托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详见附件1)
按照自治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安排,经各乡(镇)、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村申请、乡审核”的工作流程完成了全县2022年脱贫攻坚项目库的申报工作。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初步研究决定,现将2022年巩固脱贫成果接续乡村振兴项目库进行公示,详见附件2.
根据托里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开会研究,经各项目主管部门、实施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项目按照轻重缓急的要求对2022年项目库进行项目优先级排序,经研究审定,同意将项目库中部分项目作为2022年度项目计划,详见附件3.
按照《托里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托扶贫领字〔2018〕19号)文件要求,现将资金项目安排表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中共托里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9日
联系电话:0901-3684079 3712080
附件:1、托里县2021年10月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资金分配表
中共托里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