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期到位光伏收益资金分配事宜,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同意将近期到位的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资金94.43993万元进行资金分配,按照《托里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细则》《托里县光伏扶贫建设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分配给22个贫困村及托里县金托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详见附件)
按照《托里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托扶贫领字〔2018〕19号)文件要求,现将资金项目安排表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同时根据《自治区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细则》(新财规〔2021〕7号)文件精神,为建立和完善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体制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保障脱贫巩固目标顺利完成。按照自治区乡村振兴局8月3日视频调度会议要求,结合《关于修改完善2022年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将修改后的《托里县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编制方案》进行公示。
近期已到位107.4万元涉农整合资金,用于实施托里县饲草料集散中心(二期)建设项目。
公示时间:2022年8月29日-9月5日
联系电话:0901-3684079 3712080
附表:1、托里县2022年7月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资金分配表
托里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