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拨付2022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一批)(统筹整合部分)的通知》(塔地财建〔2022〕5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新乡振〔2021〕32 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利用2022年涉农整合资金1810万元,安排实施12个项目(具体项目见附表)。
按照《托里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托扶贫领字〔2018〕19号)文件要求,现将资金项目安排表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9日-7月8日
联系电话:0901-3684079 3712080
托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