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33号)、自治区《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振〔2022〕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新乡振〔2021〕32 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利用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82万元,安排实施16个项目(具体项目见附表)。
按照《托里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托扶贫领字〔2018〕19号)文件要求,现将资金项目安排表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公示时间:2022年5月25日-5月31日
联系电话:0901-3684079 3712080
托里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
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2022年5月25日